焦作煤业(集团)开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示范项目

审批
河南-焦作-中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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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978936W刘君诗
张昀龙**省****站区
******开发区经三路西,****公司厂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示范项目****
2021版本:23--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农药制造 263; 涂料、油墨、颜料及 类似产品制造 264; 合成材料制造 265;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炸药、火工及焰 火产品制造 267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省****站区 ******开发区经三路西,****公司厂区内
经度:113.115903 纬度: 35.234870****环境局
2023-08-15
焦环审中〔2023〕8号914********978936W001V
2023-12-276217
33****
914********978936W****公司
914********0719015******公司
****0100MADRJ9NL1W2025-01-05
2025-01-062025-01-10
2025-11-282026-01-16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8c0c8c054962f0d****4244d4c9f480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站区经开区纬二**、****公司厂区内,项目属于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和其他电力生产业,属于扩建项目,拟投资6217万元,主要建设2000Nm3/h氢气提纯装置、2MW氢燃料电池发电单元、氢气充装站、余热回收单元以及厂房等配套设施。与环评一致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建设2000Nm3/h氢气提纯装置、2MW氢燃料电池发电单元、氢气充装站、余热回收单元以及厂房等配套设施。与环评一致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自身副产氢气经提纯后接入氢燃料电池发电机组,发电产生的水和热回收利用,氢能发电接入焦煤电网自用,剩余氢气充装至氢气管束车售给加氢站。与环评一致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利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产生的原料气压缩废水、原料氢提纯废水、脱盐水制备废水、氢燃料电池机组定期更换的废水和生活废水。原料氢提纯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离子膜****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进入环氧氯丙烷、环氧****处理站处理,最终经厂区总排口排放。排放废水等应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盐业、碱业氯化物 排放标准》(DB41/276-2011)表1排放标准限制要求,废水排入污水管网至嘉诚****公司**市工****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大**。 2.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评价要求,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和安全处置。废反渗透膜、PSA废吸附剂、废脱氧催化剂、TSA废吸附剂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抗磨液压油、废防冻冷却液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措施,严防地下水、土壤污染;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使项目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1 废气 本项目设计采用的生产工艺属于国内较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氢气提纯单元产生的解析气返回盐酸车间利用,故无废气产生。 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脱盐水站脱盐水制备废水、原料氢提纯工序排水和氢燃料电池机组废水。生产废水进入离子膜****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放,达到相****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送至**市工业产****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汇入大**。 3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原料气压缩机、产品气压缩机、泵类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空压机(位于氢燃料电池机组内)设备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降噪措施有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加强设备减振以及日常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空压机排气口加装消声器;压缩机、空压机设备衔接处、接地处安装减振垫。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PSA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废脱氧催化剂、TSA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废抗磨液压油及其废包装桶、废防冻冷却液及其废包装桶、脱盐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等。废吸附剂、废脱氧催化剂、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抗磨液压油、废防冻冷却液及其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461 27.356 0 0 0.046 0.046
0 0 0.08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02 0 0 0 0 /
0 0 0.311 0 0 0 0 /
0 0 0.311 0 0 0 0 /
0 0 2.3883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利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产生的原料气压缩废水、原料氢提纯废水、脱盐水制备废水、氢燃料电池机组定期更换的废水和生活废水。原料氢提纯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离子膜****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进入环氧氯丙烷、环氧****处理站处理,最终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中常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生产废水主要为脱盐水站脱盐水制备废水、原料氢提纯工序排水和氢燃料电池机组废水。生产废水进入离子膜****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放,达到相****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送至**市工业产****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汇入大**。 验收监测期间,9月份废水排放中悬浮物最大浓度为19mg/L,pH值7.57~7.94,化学需氧量3.43~5.76mg/L,11月份废水排放中悬浮物最大浓度为19mg/L,pH值7.73~7.94,化学需氧量3.74~12.17mg/L,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中pH值6~9,化学需氧量300mg/L,悬浮物浓度为150mg/L的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值56.0~58 .2dB(A)夜间噪声值45.5~48 .2dB(A),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和安全处置。废反渗透膜、PSA废吸附剂、废脱氧催化剂、TSA废吸附剂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抗磨液压油、废防冻冷却液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PSA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废脱氧催化剂、TSA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废抗磨液压油及其废包装桶、废防冻冷却液及其废包装桶、脱盐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等。废吸附剂、废脱氧催化剂、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抗磨液压油、废防冻冷却液及其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不涉及 不涉及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措施,严防地下水、土壤污染;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使项目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日常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废水处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利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产生的原料气压缩废水、原料氢提纯废水、脱盐水制备废水、氢燃料电池机组定期更换的废水和生活废水。原料氢提纯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离子膜****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进入环氧氯丙烷、环氧****处理站处理,最终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2.固体废物处置按照环评评价要求,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和安全处置。废反渗透膜、PSA废吸附剂、废脱氧催化剂、TSA废吸附剂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抗磨液压油、废防冻冷却液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脱盐水站脱盐水制备废水、原料氢提纯工序排水和氢燃料电池机组废水。生产废水进入离子膜****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放,达到相****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送至**市工业产****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汇入大**。 2.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PSA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废脱氧催化剂、TSA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废抗磨液压油及其废包装桶、废防冻冷却液及其废包装桶、脱盐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等。废吸附剂、废脱氧催化剂、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抗磨液压油、废防冻冷却液及其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东北侧的危废间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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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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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成后,全厂COD、氨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不新增。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 25.9788t/a、氨氮0.085t/a、总磷0.042t/a;颗粒物0.412t/a、VOCS2.38864t/a、二氧化硫0.088t/a、氮氧化物1.075t/a。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重新申领排污证。①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实际新增COD排放量0.0461t/a,小于环评阶段COD排放总量,项目所在厂区环氧氯丙烷项目目前处于技术改造阶段,该项目完成技改后,可削减COD量:1.43t/a,COD排放量可从环氧氯丙烷技改项目削减量中支出,故本项目不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②全厂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全厂废水总排口2025年1月-12月COD在线监测数据;COD实际排放量总量为3.4633t/a。由于验收期间厂区运行项目主要为离子膜烧碱和氢燃料电池项目,三氯氢硅、环氧树脂,环氧氯丙烷等项目暂未运行,硅酸乙酯及盐酸乙脒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因此全厂废水排放量及COD排放小于环评期间排放量,根据核算,生产废水COD总量控制指标满足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总量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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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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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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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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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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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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