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拟批准《****处理厂提标及排放口迁改项目(**市雷****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保障利害关系人环境权益,公示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联系地址:**市**大道124号(****),邮编:524200,联系电话:0759-****36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排污口名称 | **市雷****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 责任单位 | ******执法局 |
| 排污口位置 | **市下江河 |
| 编制单位 | **清合****公司 |
| 排污口概况 | ****建设局于**市**南墨亭村建****处理厂项目(处理量一期加二期共7万吨/天),并在下江河边设立入河排污口。2023年6月21日****建设局取得《****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雷环函〔2023〕201号),目前该入河排污口已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收集的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自建DN1000管道排出,沿项目西南面走向约120m,通过入河排污口以自流入河方式排入下江河,最大污水排放量为70000m3/d,通过谷歌卫星地图获取得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32.36 ,北纬20°53'11.70 。 ******执法局拟于**市**南墨****处理厂内预留空地)建****处理厂提标及排放口迁改项目,并在下江河边改设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收集的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自建DN1200焊接钢管(内外防腐)排出,沿项目西北面走向约1200m,以**1座9.1万m3/d****泵站压力管道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下江河,最大污水排放量为70000m3/d,通过谷歌卫星地图获取得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25.832″,北纬20°53′48.608″。 |
| 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和结论 |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地方环保政策,符**功能区管理要求,符****管理政策。 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为下江河,最终汇入南渡河。南渡河水体功能现状为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质目标为II-III类水质,执行的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II类标准,下江河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本入河排污****处理厂排污口,最大污水排放量为70000m3/d,****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部分因子: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三者标准的较严值的排放要求,污染物削减效果明显,项目的建设对改善纳污水体水环境有重要意义。提标****处理厂是城市治污最有效的措施,项目提标****处理厂,从减少整个南渡河流域的排污总量的角度来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对下江河、南渡河的水质改善有利。 本入河排污口所在河道附近无取水用户、无需特殊保护的水生珍稀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等水生态敏感点,排污口设置不会对第三者产生不利影响。 本排污口设置符**域管理要求,附近河涌岸线稳定,排污口设置不影响河岸或湖岸的稳定,排放口位置设置合理。 综上所述,****处理厂提标及排放口迁改项目(**市雷****处理厂)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的、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