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10-123********579432C-****0113-000095-8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1-21 15:57:39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环**10kV用电保障工程(育儿变-三环**)(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中心塔楼办726室
成交金额:****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三环**10kV用电保障工程(育儿变-三环**)(二次) 施工范围:本工程自110kV育儿变**1回10kV线路至内环北路与**路交叉口,再沿**路至纬十三路与**路交叉口(**环网柜位置),后沿纬十三路至三环**。**新路路径长1.779km,全程采用ZC-YJV22-8.7/15-3乘400电缆敷设,**环网箱1台。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田如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1137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正平、汪蕾、汪传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2218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县高河镇****中心
联系方式:0556-****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康鑫
电 话:0556-****181
十、附件
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评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技术负责人证书资料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