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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县垵口乡**头村股份经****建设的**县垵口乡**头村****中心**工程位于垵口乡**头置石自然村,土地用地性质为集体用地。项目用地面积209㎡,建筑面积100.95㎡,建筑占地面积154.2㎡,容积率1.91,建筑密度73.64%。本次****中心。
现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31日。各位市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表明利害关系的相关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于公示期****中心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地址:妙高街道南街101号(邮编323300)
电话:0578-****695 0578-****685
****规划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