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1-21 】
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电气设备及信息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电气设备及信息化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修改
1.关于潜在投标人就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工程量清单中部分技术参数不一致、以及对部分技术参数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等事项所作出的澄清申请,现已对“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中的部分内容做出调整,调整后的文件详见本通知附件,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做如下修改
原条款: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051.18元,含暂列金 200000.00元。 安全生产费:不低于25165.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不超过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招标人编制的分项报价参考价,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自行将金额填入已标价货物清单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
现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148.01元,含暂列金 200000.00元。 安全生产费:不低于25021.02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不超过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招标人编制的分项报价参考价,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自行将金额填入已标价货物清单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做如下修改标书代写
原条款: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25165.00元。 |
现修改为: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25021.02元。 |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2月6日9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开标地点修改为:**市**新区**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大道与**路**)2 楼 8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
地 址:**市姥山路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51-****20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新区云谷路2588****中心12楼
项目负责人:朱勇
联系电话:0551-****7982
日期: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