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1月21日拟对**新鑫****公司年产9500吨特种阻燃新材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1-21 |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点:****中心 联系电话:0562-****515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9500吨特种阻燃新材料(一期)项目 | ****开发区 | **新鑫****公司 | ******公司 | 拟租赁嘉铜产业园23栋厂房4200m2,建设5条特种阻燃新材料生产线,购置双螺杆挤出机、造粒机、混炼挤出机等生产设施并配套建设各项生态环境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0吨特种PVC阻燃粒子和1500吨低烟无卤阻燃粒子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一)废气: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项目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中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含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