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2026年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的公告
按照国家医保基金管理****工作部署,****保障局印发《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两定”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琼医保〔2025〕76号)要求,****计划在全县开展2026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拟遴选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基金检查。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6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医疗机构检查。对**县24****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
****药店检查。对**县6****药店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
三、项目完成期限
检查时间:2026年2月—6月。
四、项目要求
1.根据国家局下发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清单内容,重点从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透析、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肿瘤、麻醉、重症医学9个领域展开检查;
2.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医用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情况、财务情况等内部管理情况;
3.欺诈骗保重点
⑴诱导、拉拢参保人特别是困难群众虚假住院的;
⑵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制造虚假住院的;
⑶大量留存参保人医保凭证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的;
⑷无资质人员冒名违法开展诊疗活动骗取医保基金的;
⑸虚构检查检验项目,影像数据与医保结算数据严重不符的;
⑹伪造检验报告、篡改指标参数的;
⑺套用模板病**达虚假医嘱、开具虚假处方、虚假开具药品的;
⑻“男女不分”“老少不分”违规开具诊疗、检查、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
⑼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收费的;
⑽提供虚假处方骗取医保基金的;
⑾对人证不符情形未履行核验义务,或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⑿进销存严重不符,涉嫌套取或骗取医保基金的。
4、****药店。****药店、“双通道”****药店,重点围绕以下典型问题全面开展核查:
⑴大量留存参保人医保凭证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的;
⑵提供虚假处方骗取医保基金的;
⑶对人证不符情形未履行核验义务,或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⑷进销存严重不符,涉嫌套取或骗取医保基金的;
⑸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将保健品、生活用品、非医保药品等串换为医保药品的;
⑹诱导、协助参保人年底“冲顶消费”违规购药或购买非病情需要的药品,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
五、报名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的服务经验案例。
(三)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必须具备的条件。
六、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的全部信用记录,且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通过上述网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五)报价函。报价函的方式采用合计报价,并进行密封;
(六)近两年来参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专项检查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县2026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项目。
七、预算金额和遴选方法
(一)预算金额:40万元以内。
(二)遴选方法:在达到购买需求标准、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有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根据第三方机构过往成功案例等因素考虑确定成交供应商。我局对所有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统一拆封确认,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择优选择拟**单位(备注:报名不足三家单位,不影响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开展)。
八、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地点及指定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接受报名,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接受报名单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2日- 2026年1月26日
地址:****县委大院****待遇保障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898-****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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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