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 发布机构: | 中国老挝磨憨-****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6-01-21 |
| 名 称: | ****环境局拟审批《老挝磨丁经济特区110千伏跨境联网供电(国内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老挝磨丁经济特区110千伏跨境联网供电(国内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老挝磨丁经济特区110千伏跨境联网供电(国内段)项目(2411-530139-04-01-129697)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区
环评单位:**科环****公司
建设内容:**一回110kV线路,线路长度约为7.5km,采用单、双混合架空方式(双回路单边挂线),线路起点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区,已建110****电站110千伏侧出线构架,终点为中**境接壤处。**线路共使用杆塔23基,其中**杆塔22基,依托已建杆塔1基(J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9238hm2,其中永久占地0.4938hm2,临时占地0.43hm2,项目估算总投资999.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7.4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区域,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宣传警示教育,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严禁随意砍伐林木,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架空线路塔基因地制宜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避免塔基大开挖;架空线路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施工结束后绿化恢复;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在项目施工方案确定后,建设方应委托植被学的专业人士对施工区进行详细调查,特别是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施工调查,如发现国家、省级野生保护植物,应向林业部门请示并征求意见,以采取相应的挂牌或者移栽保护措施;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教育、缩短工期,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施工噪声对鸟类的惊扰和驱赶,避免捕鸟、掏蛋等对鸟类直接伤害的行为;项目建设要永久性的和临时性占用一部分林地和旱地,使这些**受到损失,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林地等用地手续,必要时应对农民进行补偿,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恢复,恢复原土地使用功能及原种植条件;施工期间通过预警系统和无人机实时监测象群活动,及时调整施工计划,避免冲突;加强施工期、运行期与西双版纳****草原局、****草原局密切**,依托目前建成的亚洲象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亚洲象活动的监测与预警,并根据监测预警结果适时采取停工避让等防范措施,避免造成人象冲突。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散体或粉状材料时,封闭运输,避免沿途漏撒;项目施工过程中适时洒水降尘,临时土方应集中、合理堆放,并进行遮盖,及时回填;项目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洗手清洁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用水和洒水降尘;施工期间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弃土、弃渣;邻近南木朗河、南木勒河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洗手清洁废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体水质,施工场地应划定施工范围,严格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等。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减速并禁止鸣笛等。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不设弃渣场。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工程运营期只是进行电能的输送,架空线路产生的污染影响因子主要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检修产生的固废及线路运行维护对生态的影响。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运行期加强亚洲象活动的监测与预警,避免造成人象冲突。
2.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需加强线路沿线巡查,确保线路正常运行,发现线路异常或事故及时上报、检修;加强线路沿线巡查与宣传,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医院等建筑物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结合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项目噪声影响情况,按需开展项目噪声监测。
3.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GB50545-2010)设计,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最低导线距地高度不低于6m,通过居民区最低导线距地高度不低于7m;线路不跨越屋顶为可燃材料的建筑物;线路进过集中林区时,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不小于4m;根据《**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禁止在110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周围10m、拉线基础周围3m延伸所形成的区域**永久性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在线路铁塔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和电磁防护标志,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运行期建议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废物回收处理。
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产生。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老挝磨丁经济特区110千伏跨境联网供电(国内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环境局中国老挝磨憨—****分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136****5097
通信地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区优农水果市场5楼
邮编:666308
****环境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