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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1 项 |
须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本项目的竞采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其他在履行监理工作职责中,需要遵守的规范要求。项目完成后,满足验收条件的,由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验收。
1. 本项目****财政局璧财建〔2021〕40号文件,****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部分二类费用限价标准的通知,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670号)对应规定计算施工监理服务费后下浮45%,相应标准计算下浮后为19.195万元,以最高限价19.195万元为报价基数,再填选竞选固定费率报价。
2. 竞选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具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检测和试验费用、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生活用房、生活设施及生活费用、办公家具及设施、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竞选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人、分包人、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3.供应商的网上报价必须和响应文件中投标函的报价一致,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监理服务费支付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以完成实际合格工程量计价款为工程监理服务费进度款计费基数并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相应收费标准计算后x45%x中标固定费率x80%。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实际工程监理服务费的 97%,缺陷期满后支付至实际工程监理服务费的100%。
2. 采购人每次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发票等额****银行基本账户。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如有)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中心提起投诉。
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中心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