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区右安门街区FT00-0502-616地块位于右安门街道,**东庄小区西边界、南至南站幸福路、****中心、北至南二环辅路。
宗地面积:约9619平方米
规划建筑面积:地上建筑规模约28857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0802科研用地
容 积 率:3.0
拟出让年限:20年
二、申请条件
(一)产业定位
项目意向购地主体产业方向须为输变电工程建设、抽蓄(水电)建设、电力设施防灾减灾领域等高精尖产业领域。
(二)准入条件
意向购地主体需加大科研投入,提升**区科研引领力,凭借科研影响力带动上下游企业,未来五年内引进优质企业不少于10家,实现累计留区税收不少于3亿元,为**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三)产业监管要求
意向购地主体需在公示****管理委员会就产业监管协议达成初步一****管理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6年1月21日—2026年2月19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管理委员会书面认可意****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市**区文体路2号
邮政编码:100071
联 系 人:王昌弸
联系电话:010-****6264
******委员会**分局
单位地址:**市**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B座
邮政编码:100161
联 系 人:周文财
联系电话:010-****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