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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政府:
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生态环保领域财政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资环〔2025〕143号),安排我市2026年生态环保领域财政资金共计5346万元(不含省内流域生态补偿4800万元)。经市领导批示同意,现将2026年生态环保领域财政资金项目计划(包括资金分配项目清单(含支出计划)、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表)下达给你们。请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府〔2025〕56号)、《**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资环〔2023〕81号)及《**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梅市环字〔2025〕3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详细项目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快推进资金项目实施,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支付,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6年生态环保领域财政资金分配项目清单(含支出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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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
(联系人:罗文浩、卢傲君,联系电话:0753-****198)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市财政局,****环境局**、**、
**、**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