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物流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 12月09日
四、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1日
五、对本项目更正事项如下:
| 序号 |
章节/条款号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业绩 |
注:相关业绩信息应与“桂建云”系统信息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
相关信息应与“桂建云”系统信息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已完成和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业绩需从“桂建云”平台导入相关证明材料。因“桂建云”系统目前处于调整阶段,勘察、设计企业区外业绩录入端口处于关闭状态,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从“桂建云”导入,可放在相对应格式的“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中,如资格审查部分可放在“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商务标可放在“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相关证明材料指:完成的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同时还应上传投标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成功录入相关业绩的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
因近期**住建主管部门正在对**“桂建云”系统进行升级,已暂时关闭勘察、设计单位的区外业绩录入功能(区内业绩可以正常录入),恢复该项功能时间未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同步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qzggzy/发布。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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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21日 |
附件:更正公告(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