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加快推进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湘农联〔2023〕10号)《2024年全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暨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湘农发〔2024〕2号)文件精神,现有集中育秧设施基础良好,年服务**面积200亩以上的集中育秧设施主体,享受中央补助规模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涉及投资的30%和补助上限。根据《****办公室关于落实集中育秧相关补贴的通知》,对于集中育秧设施建设,省级按照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现有两家主体符合补助条件:一是**市众智****公司于2024年在华塘镇石山头村建设连栋薄膜温室+塑料大棚育秧26232平方米已完成验收,总投资额****586元,育秧服务**面积大于3000亩,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经测算,中央补贴30%区财政审批为610000元,省级补贴10%共计205558.6元,合计815558.6元。二是********社于2025年在华塘镇****结构厂房+塑料大棚育秧3733.07平方米已完成验收,总投资额921599元,育秧服务**面积为500-1000(含)亩,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经测算,中央补贴30%共计240000元,省级补贴10%共计80000元,故总补贴金额为320000元。
以上2个育秧设施主体均进行了育秧服务工作,****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集中育秧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做到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加快资金拨付,已验收设施及时兑付补助资金。经测算,2个主体补贴总金额为****558.6元,具体金额以财政审批后金额为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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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