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锂电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的工程情况、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我公司)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二次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废旧锂电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工业园潢溪片区的工业用地(原**纳****公司厂址处)
建设项目概要:①以磷酸铁锂电池包、退役**锂电池包等为原料,通过“上料预处理→检测及放电处理→电池包拆解→电池模组检测”等工序处理1万吨/a退役锂电池包的同时生产梯次利用电池;②以废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废磷酸铁锂电池负极材料为原料,通过“一次破碎→一次筛分→二次破碎→二次筛分→研磨→三次筛分→打包”等工序处理2万吨/年废磷酸铁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的同时生产铜料、铝料、黑粉。项目达产后能够达到年产梯次利用电池4352t/a、铜料5000t/a、铝料3500t/a、黑粉11498.56t/a的生产能力。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尚未开工。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151****5777
联系电话:程总
地址:****工业园潢溪片区的工业用地(原**纳****公司厂址处)
三、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公司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89****1179
地址:**省**市**区邓埠镇**路15号
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基准年2023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1#厂房退役锂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锂电池原料贮存产生的贮存废气,2#厂房正负极材料综合利用生产线破碎、筛分、研磨、打包等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其中工艺粉尘集气罩/管负压收集后经“沉降室+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标,最终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炭黑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标准限值。项目贮存废气、未收集的工艺粉尘通过通风等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据进一步预测模型预测可知:
项目正常排放下新增污染源各预测因子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与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详解》P244页标准要求。经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1#生产厂房为起点的50m范围、2#生产厂房为起点的100m范围合围形成的区域”,当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及食品、医药等对环境要求高的企业。因此,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处理厂纳管标准后,****园区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本评价从接管范围、接纳水量和接纳废水水质情况等方面分析,结果显示项目废水正常****处理厂不会产生冲击影响。项目所有****处理厂尾水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信江。
3、声环境响评价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在采取优化噪声源的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之后,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评价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含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通过各项措施均可得到较好的处置,能够实现**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标,对环境影响轻微。
5、地下水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地下水的主要污染途径为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固废暂存场所、化学品库、污水管线等设施的破裂导致液态物料的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不具备污染途径,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另外,项目不涉及地下水的采用,因此本项目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水质及水位产生影响。
6、土壤影响预测结果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加强管理,落实好源头控制和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影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综合评价为三级评价。为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建设单位首先应树立并强化风险意识,在实际工作与管理过程中,应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患措施,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环境危害。总的来说,在严格按照本环评及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风险防患措施和应急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后,评价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8、 产业、环保政策等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
项目使用磷酸铁锂电池包、退役**锂电池包、废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废磷酸铁锂电池负极材料为原料等为原料生产合金产品,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可知,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与产业政策相符。**市****委员会已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508-360622-04-01-817657)。
(2)项目位于****工业园潢溪片区内,占地为工业用地,各类污染物措施后均实现达标排放和综合利用,符合《****园区区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潢溪片区总体规划及当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
五、总结论
****废旧锂电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工业园潢溪片区,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当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废水、废气及设备噪声分别经治理后,均可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均可得到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均满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废旧锂电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企业的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使“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影响,及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示单位:****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