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别于2011年4月、2012年2月、2014年9月购置了4台电瓶叉车,已达报废处置年限无使用价值,现进行公开处置。
二、处置原则:报价高者得。学校会议室公开拆封报价文件,并当场宣布竞价结果。竞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学校指定财政专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缴款完成后,竞得人应自行负责叉车的搬运及运输安全,并于付款后两日内完成提车,车辆现状移交,学校不提供发票。未竞得者报价文件在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统一销毁。
三、公告期限为2026年1月21日至1月29日。报价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09:00-09:30。开标时间定于2026年1月30日10:00。报价文件须****学校综合科(行政楼三楼307室潘老师,联系电话:158****9399),不接受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竞买人可委托他人代为递交,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文件须包含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逾期送达或文件不全者视为无效。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联系综合科预约现场查看车辆状况,确保交易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现场查看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竞买人须****学校工作人员陪同进入存放区域。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接受车辆全部瑕疵。现场查看,可致电综合科潘老师,联系电话:158****9399。加急标书代写
四、密封报价文件封面须注明“电瓶叉车公开处置报价”字样及竞买人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或信息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本次公开处置的电瓶叉车共4台,生产厂家为****,叉车均已停止运行多年,无维修价值。竞买人应具备相应回收资质,报价不得低于每台500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所有报价金额须以人民币填写,小写无效。密封文件须采用A4纸封装,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竞买者需提供本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学校对本次处置行为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竞买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自愿承担交易风险。报价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或更改。处置过程全程留痕,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八、开标地点为行政楼四楼410会议室,由学校纪检人员监督下公开启封报价文件,按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当场宣读竞买人名称及报价金额,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出现相同最高报价,由学校组织现场再次竞价,直至产生唯一最高报价者。开标结果当场公布,并由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加急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