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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拟开展的“澜**木嘎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如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澜**木嘎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木嘎乡邦利村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澜**木嘎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位于**市**县木嘎乡邦利村,**占地面积为48600平方米,开采深度由1508米至1380米,共由23个拐点圈定;主要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年产建筑石料5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办公生活区、加工区、矿山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时建设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朱海生
联系电话:139****4555
电子邮箱:****@139.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罗廷翠
联系电话:158****9624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链接为https://pan.**.com/s/1yoDK0Sf_dXAiYPa8XJMRdwpwd=9q9c 提取码:9q9c。
五、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单位:****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