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小组土石方转让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57号
受委托,****定于2026年1月30日10时在**市**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可协议确定为受让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市丰和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丰和评字[2025]第012号评估报告。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拍卖,本次拍卖的土石方数量来自评估报告,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若标的数量等存有差异,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当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价款。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当交纳安全责任和清运履约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应当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待清运转移、场地平整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受让方(不计息)。
5、标的由转让方负责交付给受让方,交付后的一切责任与转让方和拍卖人无关。
6、本次拍卖的土石方为未开挖状态,交付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开挖、装卸转运、平整场地等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及所有费用。受让方退场时对场地造成破坏的应当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恢复。
7、受让方在开挖、装卸转运、平整场地等过程中不得破坏生态环境、道路等,不得影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权益,如遇纠纷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不得私自开挖转让方交付范围外的土石方,否则,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9、受让方应当在标的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经转让方同意后,时间可往后延期)将所有土石方转运完毕并将场地平整好,否则,将按违约执行,受让方交纳的安全责任和清运履约保证金5万元不予退还,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6年1月28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截止时间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标书代写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市****公司,开户行:****分行),账号:793********0016】
联系电话:****4259992
****交易中心:0793-****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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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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