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的决策部署,提升**市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中的快速响应、空中侦测、物资投送及协同作战能力,****管理局现对**市应急管理大载重运载无人航空飞行机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
**市应急管理大载重运载无人航空飞行机项目
二、项目要求
1.货物需求明细
| 序号 |
货物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标的所属行业 |
| 1 |
大载重运载无人航空飞行机 |
1 |
套 |
220000.00 |
拒绝进口 |
否 |
工业 |
三、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四、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圆整(¥220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价格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分项报价表的最高限价和分项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 月 日17时30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可以上门递交或者邮寄,地址:**市台城舜德路122号(****)。标书代写
五、评选办法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一)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项目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政府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采购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将在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6年 月 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人:陈长钦,联系电话:0750-****982。
附件:用户需求书及评分细则表
****
2026年1月21日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采购清单
| 序号 |
货物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大载重运载无人航空飞行机 |
1 |
套 |
220000.00 |
拒绝进口 |
(二)货物明细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大载重运载无人航空飞行机 |
套 |
1 |
| 2 |
配套辅助训练机 |
套 |
4 |
(三)技术要求
说明:
1、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带★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不作为评分准则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条款,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3、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指标项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共9项;其余指标项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涉及区间的参数,除特别注明以外,产品参数区间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例:区间要求为 0-20ML,只要响应的不是“0-20ML”,如投标文件响应为 0-15ML 、0-21ML 、1-12ML 、 9-20ML 、6-21ML 、9ML 等情形均视为负偏离。 5、招标技术要求出现“不少于”“不低于”“不大于”“不超过”“至少”“至多”要求的,均包含本数,“大于”“小于”“低于”“超过”不含本数。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大载重运载无人航空飞行机 |
▲1 载重 在单电池模式下, 最大载重≥80千克(提供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负载模式 支持更换两种不同负载系统进行正常飞行 3 电池使用模式 支持使用单电池或双电池模式进行正常飞行 4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 ≥20 m/s 5 最大飞行海拔高度 ≥6000米;最大飞行高度≥1500米 6 最大飞行距离 飞行距离≥25千米(双电空载模式下) 7 最大悬停时间 ≥12分钟(双电满载模式下) ▲8 防水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IPX6(提供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最大可抗风速 ≥12m/s 10 支持RTK定位 支持内置RTK模块,具备RTK定位能力,获取高精度的位置信息 11 定位悬停精度 悬停精度垂直≤5cm,水平≤5cm(启动RTK定位情况下) 12 负载接口 飞行器支持外接负载,支持提供外部通信接口和功率接口 13 4G模块 支持通过4G模块实现飞行器的控制和图像视频传输。 14 照明灯 支持配备前视远近灯和下视补光灯 ▲15 激光雷达系统 支持配备激光雷达, 支持扫描空间物体信息,并在遥控器中实时显示点云结果。(提供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毫米波雷达系统 支持配备毫米波雷达,用于辅助避障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多视角视觉系统 支持配备多视角视觉摄像头 18 FPV相机 支持手动调节显示角度 19 AR辅助显示 具备AR检测功能,支持将人/车、返航点位置与降落投影在遥控器中进行AR显示。 20 测距范围 支持感知障碍物最远距离≥60米 21 起飞保护 支持起桨**行声光报警 22 支持一机双控 23 到位检测 配备按压式机臂锁,支持机臂到位检测 24 返航 支持智能返航,失控返航,低电量返航,原路返航 25 航线功能 支持调用航线进行航线飞行 26 地图打点支持在遥控器地图进行目标打点,记录目标点经纬度信息。 27 支持RTK打点 支持通过遥控器搭配RTK模块进行位置打点,并将打点结果记录在遥控器上,支持将打点结果同步到另外一个遥控器上。 28 装卸点引导 支持通过遥控器选择航点为 “装”或”卸”点,支持选择让飞行器航线飞行至对应点。 29 图传质量 ≥1080p/30fps 30 最大信号有效距离 ≥20km 31 实时直播 支持远程实时视频直播,可实时在遥控器/电脑直播平台中 32 云端互联 飞行器所使用的云平台具备云云对接能力,支持通过云端接入到第三方云平台。 ▲33 主动释放 在空吊模式下,支持通过遥控器或手动操作控制挂钩进行开合(提供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弃绳脱困功能 空吊系统支持通过遥控器操作实现绳索全部释放,实现脱困功能 35 线缆收放 空吊模式下,支持通过遥控器APP或手动控制绳索收放 36 空吊线缆长度 ≥30m 37 挂钩续航时间 空吊主动挂钩续航时间≥10小时 38 熔断脱困功能 吊运模式下,支持通过遥控器开启熔断功能进行吊运绳熔断,实现飞行器脱困功能 ▲39 飞行器应具备降落伞 支持手动/自动开伞功能(提供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0 设备符合工信部无【2023】252号要求,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证书扫描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1 应包含≥飞行器x1;带屏遥控器x2;降落伞x1;电池 x6块;遥控器电池x2块;空吊系统x1;吊运系统x1;****电站x1;充电器x1;4G 模块x2;关怀计划保障服务x1年(基础额度≥90000; 易损件额度≥11000)考证培训:民航执照-民航中型无人机操作员执照-四类超视距机长x1;配套辅助训练机x4 |
|
| 2 |
配套辅助训练机 |
1.起飞重量≤160 克;尺寸≤长 170 毫米,宽 175 毫米,高 55 毫米 2.支持掌上起飞,支持寻掌降落功能 3.支持智能跟随,支持跟随异常鸣音提示,兼容 Apple Watch,支持实时查看图传画面与语音操控功能 4.具备全向避障,具备全向单目视觉系统,配合前视激光雷达与下视红外传感系统,可实时感知四周障碍 ▲ 5.具备桨叶保护装置(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印章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视为负偏离。) 6.录像分辨率≥4K,最大照片尺寸≥1200 万像素照片,影像传感器≥1/2 英寸影像传感器,光圈≥f/2.2 7.机载内存≥ 49GB,支持≥ 4K 拍摄 8.支持全域飞行,支持室内、楼边、水面、雪地等复杂环境 ▲ 9.具备电子围栏功能:设备置于划设的电子围栏区域内,设备起飞有报警提示,阻止设备起飞(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印章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视为负偏离。) ★ 10. 设备符合工信部无【2023】252号要求,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证书扫描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1. 设备符合: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标准(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印章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视为负偏离。) ★ 12.应包含≥飞行器× 1;遥控器× 1;电池× 3;充电管家× 1;螺旋桨(对)× 3;桨叶保护罩(对)× 1;数字图传模块× 1; |
评分细则表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给予10%的扣除。
2.关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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