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唐宅品二十万套智能家居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市广清产业园**路1****中心706,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9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大唐宅品二十万套智能家居项目(重大变动)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广清经济特别**区广清产业园内 |
| 环评机构: | **市共创****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26953.04平方米,建设一栋6层生产车间及一栋12层服务楼,其总建筑面积为73643.04平方米,建成后年生产衣柜12万件、橱柜4万件、高端内门3万件、实木家具3.3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园区****处理厂;清洗喷枪废水回用至调漆工序;水帘柜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2)废气:木料冲板、开料、开槽、镂铣、排钻、打合页孔、打磨工序产生的木粉尘颗粒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石料打磨、砂光、切割工序与底漆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封边产生的VOCs采用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后经过三级活性炭吸附防治工艺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喷底漆、喷色漆、喷面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采用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后经过“水帘柜+漆雾过滤器+布袋除尘”与调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汇入“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004)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设备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沸石,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漆桶、废固定剂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及其过滤附着的废漆渣分类收集至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到的木粉尘和石料粉尘、废封边条、擦补工序产生的废抹布、原料包装物纸箱和塑料袋、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布袋分类收集至一般固废仓,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