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市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支撑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址: **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联系方式: ****6654
供应商(乙方): ****
地址: ****岸区梨花大道850号
联系方式: ****26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及要求:
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2024年10月,****市委常委会上强调,要着力打造“亩均论英雄”改革升级版。****市委“新春第一会”上,袁家军书记再次提出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办公厅《关于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开展制造业提质增效诊断分析”“引导区县、产业园区、制造业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总结推广创新推进改革、提升发展质效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
在此背景下,为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深化改革,拟开展2025年**市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支撑服务项目,通过实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回头看”,开展低效企业“诊断+提升”,编制改革发展年度报告,提炼推广典型案例等系列服务,有助于持续提升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在做实做优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改革“前半篇”文章的同时,形成具体的案例和实践,为各区县深化改革、企业提质增效提供可借鉴的样板,进一步增强改革综合效能和影响力。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结合当前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要求,以2024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切实找准我市制造业发展面临的短板,针对性提出解决对策,以低效企业为切入点,量身定制企业亩均效益全面改善提升的发展路径,打造提质增效可复制样板,编制印发2025年度全市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典型案例集。
1.亩均效益评价“回头看”服务
(1)整改成效“回头看”:以2024年开展的全市亩均效益评价数据诊断评估工作为基础,对照前期开具的诊断清单,对区县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给出进一步操作建议,巩固前期工作成效。
(2)评价工作“回头看”:一是以各区县2024年统计在库但未纳入亩均效益年度综合评价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为诊断对象,通过书面问询、现场交流等形式,核实相关企业不参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评价办法有关要求,确保企业主体应评尽评,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抽样核实。二是对标评价办法,对区县评价工作规范情况进行核查,包括综合得分计算方式科学性、行业修正落实情况、企业分类定档情形等,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合理。起草形成评估报告全面反映区县“回头看”工作成果。
2.低效企业“诊断+提升”服务
(1)研究低效企业“诊断+提升”路径:以提升企业亩均效益和集约用地水平为出发点,在征集了解企业需求及痛点的基础上,聚焦经营管理、生产制造、市场服务、数字化建设、供应链管理等维度,研究提出低效企业提质增效的重点方向和实现路径,以“诊提联动”促进“需求、问题、路径”有效贯通。
(2)打造提质增效“**样板”:选取3个区县作为试点,指导区县开展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作,包括梳理形成低效企业基础台账、抽样现场调研企业生产情况、分类实施诊断评估,形成模块化问题清单,以掣肘企业亩均效益提升的关键症结为突破口,给出可操作、见效快的解决方案。
3.发展报告编制支撑服务
(1)全市篇发展报告:以历年评价结果为基础,对全市制造业亩均效益水平进行综合分析,展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揭示改革在广度和深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方向。服务期间,起草形成2024年度**市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发展报告。
(2)区县篇发展报告:以区县为单位,突出个性化和特色性,从**利用、行业分布、企业规模等角度,结合前期基础数据、参评对象诊断结果,全面分析参评企业、园区开发区的亩均发展质效,形成每个区县的亩均效益画像。服务期间,起草形成40份区县亩均效益分析报告。
(3)企业画像框架:以多维度展示单个企业亩均效益,及其在全市行业、全区(县)相对水平为导向,编制A、B、C、D四档企业的“亩均体检报告”框架,为各区县发布参评企业“亩均体检报告”提供参考。
4.案例集编制及推广服务
(1)典型案例征集:支撑市经济信息委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挖掘各区县、各企业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创新亮点和典型经验做法,特别是对“提升亩均效益十五法”、差别化激励措施等的实践运用。
(2)案例集编制推广。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优中选优,编制印发2025年度全市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典型案例集。服务期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推广不少于2次,为全市各类改革主体深化改革提供“标杆”和“样板”参考。
5.数据维护服务
根据亩均效益数据维护工作需要,协助开展数据统计、数据加工、数据运算、数据分析等常态化工作,按质按量及时提供相应数据结果。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或同意地点。
七、验收(或终止)日期: 2025年12月9日
八、验收组成员: 邢**、杨扬、陈波
九、验收(或终止)意见: 同意验收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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