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林川镇溪坦村工艺品版权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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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瑞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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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项目地块位于**市林川镇溪坦村,湖泽线以东,规划地块01-01。地块占地面积约2158.17m2,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996°,北纬27.****9090°。

根据《**市林川镇镇规划修改》(瑞政发[2025]63号)、****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项目****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调查地块土壤中总砷、镉、铜、铅、总汞、镍、锌、总铬、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附录A表A.1敏感用地筛选值。

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水质pH值为6.95~8.07,呈中性;色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锰、铝、总铬、挥发酚、耗氧量、氨氮、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碘化物、镉、镍监测结果最大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浑浊度监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W1点位肉眼可见物监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监测结果最大值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及《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指标,且调查区域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也不用作其他用水开发,无地下水经口摄入和皮肤接触的暴露途径。因此,在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不开发利用的前提下,上述超标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要求,****项目地块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用途开发利用,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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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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