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21 16:59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2025年**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县健跳港、牛尾塘和蛇蟠岛区域 | **** | ******公司 | (1)盐沼湿地修复工程:退围还海8.46ha、水系连通8.8km、盐沼植被修复90.098ha、建设养护便道4.25km;(2)滩涂整治工程:滩涂环境整治密度为0.02m3/m2,生物多样性恢复85.73ha;(3)牡蛎礁修复工程:牡蛎礁修复面积共29.14ha,牡蛎礁体投放6.26ha;(4)沙滩修复工程:岸滩清表3.45ha,沙滩修复469m,后滨植被修复5831m2;(5****监测站配套工程:海洋监测站1座,引桥345m。 | 建设单位以网站公示、现场张贴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合理安排施工船舶位置,控制施工强度及范围,尽量利用退潮露滩时段进行。健跳港、蛇蟠岛区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设施收集后进入当地污水处理终端处置,牛尾塘区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移动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处理厂处置。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绿化用水、抑尘洒水等;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各类施工船舶依次施工,降低对通航和养殖的影响。 废气:确保现场场地和道路平坦通畅,定期清理洒落物,干燥天气辅以洒水抑尘;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物料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 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淤泥均用于退围还海养殖塘区域和盐沼植被修复区地形整理,不外运;滩涂清理杂物、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清理碎石清运至石子厂进行粉碎处理再利用;施工废弃物、加工废料和建筑垃圾应尽可能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应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沉淀池污泥可回用于临时施工场地地形整理;加强施工单位监督管理,禁止将施工垃圾倾倒至海域中。 噪声:施工船舶应有效控制主辅机噪声,限制突发性高噪声,避免不必要的船舶汽笛鸣放;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避免夜间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定运输通道,禁止任意鸣笛。尽量分散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在靠近村庄的一侧布置隔声屏障,降低施工造成对村庄的影响,确保村庄声环境质量达标。 海域生态环境: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坚决杜绝污染事故特别是溢油事故发生;加强施工范围管理,控制在施工红线范围内施工,不能超出范围施工;加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船舶含油污水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海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倾倒各种垃圾或排放未达标的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次序,避开台风等不利气象条件;水下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产卵的高峰期;加强修复后沙滩的管理和维护,合理控制沙滩利用强度,并做好环境监测。 陆域生态环境:在施工生产设施区临时建筑物进行护坡和排水沟设计;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施工人员砍伐植物、捕捉、猎杀野生动物和鸟类。合理组织、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施工用地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分区域分时段施工,减少夜间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鸟类保护意识;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对鸟类的干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3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6-****2099 传真:0576-****1184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