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局“云控”平台搭建毒情管控预警模型项目
采 购 人:****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3
第二章磋商须知.........................................................5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5
二、磋商须知正文................................................... 10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21
一、采购合同协议书.................................................21
二、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4
三、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2
第四章采购需求........................................................33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8
一、磋商响应声明...................................................42
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45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46
四、服务方案说明...................................................50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2
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53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55
八、最后报价.......................................................56
****受****的委托,对**********局“云控”平台搭建毒情管控预警模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局“云控”平台搭建毒情管控预警模型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143643.44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30 (**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到 **省**市**区**坡街道**坡西路138号长房时代城20栋1603、1604、1610、1611号房 获取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6年1月21日起至 2026 年1月26日。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3日14时30分(**时间),地点为 **省**市**区**坡街道**坡西路138号长房时代城20栋1603、1604、1610、1611号房。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陈警官
电 话:131****8657
地 址:**市**区城南东路131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龙青、罗香燕、周懿杰
电 话:0731-****5369
地 址:**省**市**区**坡街道**坡西路138号长房时代城20栋1603、1604、1610、1611号房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 ”标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 称:**** 地 址:**市**区城南东路131号 电 话:131****8657 联系人:陈警官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坡街道**坡西路138号长房时代城20栋1603、1604、1610、1611号房 电 话:0731-****5369 联系人:龙青、罗香燕、周懿杰 |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公告 □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 采购人不组织 □ 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 |
| 二、磋商文件 |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第四章 采购需求。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 |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6年2月3日14时30分(**时间)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项目预算:143643.44元。 |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 第二章第19.1款 |
磋商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贰份;电子文件壹份(U盘装:正本盖章PDF版本,并命名为“单位名称+响应文件”)。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年月日(星期)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省**市**区**坡街道**坡西路138号长房时代城20栋1603、1604、1610、1611号房 |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 第二章第37.1款 |
公告媒体 |
******局(http://csga.****.cn/) |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 七、其他规定 |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不超过2016元,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人另行据实支付。 |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无。 |
|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 价格部分(30分) |
磋商报价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 技术部分(40分) |
整体实施方案 |
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项目建设背景、②需求分析、③技术路线、④方案设计、⑤项目重难点分析等。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且贴合本项目的计15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注:欠完善、欠合理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无关联性;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错别字,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
| 系统模块建设方案 |
1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系统模块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功能理解程度,②系统模块设计合理性,③系统功能完善程度,④系统安全性,⑤系统内容备份等。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且贴合本项目的计10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注:欠完善、欠合理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无关联性;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错别字,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
|
| 项目服务团队 |
9分 |
供应商提供团队支撑人员中: (1)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具有计算机相关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人计3分; (2)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软件开发相关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计3分; (3)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的,每提供1人计3分; 注:以上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人员社保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公司、分公司均不予以认可,须提供以上人员至开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相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
| 服务方案 |
6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系统应急方案,②系统运维方案,③模块操作培训方案等。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且贴合本项目的计6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注:欠完善、欠合理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无关联性;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错别字,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
|
| 商务部分(30分) |
综合实力 |
12分 |
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所需功能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高计12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业绩案例 |
8分 |
供应商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具有同类项目(类似信息化系统模块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人公章,合同复印件需至少包含服务内容页、签订日期及盖章页,否则不计分。 |
|
| 售后服务方案 |
1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体系;②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③售后人员配备计划;④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等。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且贴合本项目的计10分,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项扣2分;方案内容欠完善、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注:欠完善、欠合理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无关联性;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错别字,混乱,内容不充实等。 |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贰佰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无。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无。
9. 采购政策支持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4.一般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方案说明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8)最后报价
15.2在磋商过程中,****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样品提供
无。
19.磋商保证金
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9.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电子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1.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1.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1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25.磋商程序
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
26.响应文件审查
26.1 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26.2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无效响应
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2)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29.澄清
29.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0.磋商
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小组。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1.响应文件评审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1.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2.提出成交供应商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磋商终止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成交通知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39.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签订合同
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40.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1.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2. 其他规定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 (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 (全称):(乙方)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
(3)采购计划编号: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履行期限:
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履行地点:
3.3履行方式:
4.结算方式:
4.1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支付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支付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4.2收款账户: XX银行(XX公司:银行账号)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程序验收
5.2质量要求
5.3验收标准和验收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服务类项目采购合同协议书
(2)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5)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6)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年,自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3)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4)
注: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市**区城南东路131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通过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例如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最终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服务内容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服务的验收
6.1 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具体规定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2 服务的不足,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服务履行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服务成果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服务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有关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质量标准和保证
7.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7.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是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和内容。乙方应保证其服务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服务最终履约完成后不少于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服务期限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服务期限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自缺陷发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通知的2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解决时间不超过24小时;
(4)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服务成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3.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8.权利瑕疵担保
8.1 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8.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8.3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知识产权保护
9.1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9.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9.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过程中创新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9.5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禁止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的,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甲方重新免费获得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
10.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1.合同价款支付
11.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1.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1.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1.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1.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2.伴随服务
12.1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服务现场的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服务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服务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12.2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3.违约责任
13.1服务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验收和服务期限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款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③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基础上相应**服务期限。
(2)如果自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3.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提供服务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乙方提供服务误期的认定标准及误期赔偿的计算标准:除本合同第17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14.合同的变更
1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4.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4.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5.合同中止与终止
15.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5.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6.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分包给他人。
17.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7.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8.解决争议的方法
18.1 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调解。
18.2 调解不成可以按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法院提起诉讼。
18.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法律适用
1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0.通知
20.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0.2通知以送达并签收之日起生效。
21.合同生效
21.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2.附则
22.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三、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 第6.1条 |
验收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 第7.2(1)款 |
服务保证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 第11.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
| 第18.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
| 第22.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另行协商 |
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1、项目名称:**********局“云控”平台搭建毒情管控预警模型项目
2、项目预算:143643.44元
二、服务内容清单
| 序号 |
模块 |
功能 |
功能说明 |
| 1 |
展示中心 |
综合态势 |
各区县污水点的检测值变化趋势,以折线图的形式展示 |
| 2 |
各区县污水点检测值排名,按高到低滚动,****派出所 |
||
| 3 |
全市涉毒人员分布,并以热力图的方式在地图上展示 |
||
| 4 |
全市涉毒人员管控签收反馈,本地外来占比等情况,并以图形的形式展示 |
||
| 5 |
各区县管控任务完全率排名,按低到高排序,****派出所 |
||
| 6 |
对管控人员检测结果毒品分类占比 |
||
| 7 |
地图分析 |
根据污水检测数据结果以及取水点、污水点经纬度数据在地图上进行撒点展示,并通过气泡颜色变化展示污水点 |
|
| 8 |
将涉毒人员走访时采集的涉毒人员落脚点经纬度进行地图撒点展示 |
||
| 9 |
全市的污水点,场所可在地图上展示,并可选中单个**查看详情,也可选中单个污水点查看周边关联场所或者周边涉毒人员分布情况。 |
||
| 10 |
毒情监测 |
污水点管理 |
以列表形式展示污水点,并可根据条件查询 |
| 11 |
污水点信息录入,包括所属区县,派出所,社区,坐标,还可在地图上展示 |
||
| 12 |
对污水点信息进行修改,包括所属区县,派出所,社区,坐标 |
||
| 13 |
对污水点信息进行删除 |
||
| 14 |
污水监测 |
通过录入或者导入污水点检测数据,进行保存 |
|
| 15 |
展示历史过往保存的污水点信息,按时间倒序展示 |
||
| 16 |
对污水点监测结果中涉毒物质的浓度变化异常情况进行预警。 |
||
| 17 |
场所管理 |
对场所信息进行录入,包括名称,地址,坐标,现场照片等,并可在地图上展示 |
|
| 18 |
以列表形式展示场所,并可根据条件查询 |
||
| 19 |
对场所信息进行修改,包括名称,地址,坐标,现场照片等 |
||
| 20 |
对场所信息进行删除 |
||
| 21 |
毒情监测 |
场所关联 |
将污水点和场所进行关联 |
| 22 |
以树状结构的形式展示区县,污水点,对应场所 |
||
| 23 |
任务管理 |
以列表的形式展示采集任务,可根据条件查询 |
|
| 24 |
新增采集任务,设置任务相关参数,选择污水点,设置相关人员进行任务下发 |
||
| 25 |
可点击任务查看任务详情,报过任务名称,选择水污点及设置的相关人员 |
||
| 26 |
对下发任务发送短信提醒相关人员 |
||
| 28 |
任务审批 |
以列表的形式展示提交的审批任务,可根据条件查询 |
|
| 29 |
可点击任务查看任务详情,报过任务名称,选择水污点及设置的相关人员,并可填写审批意见,提交审批流程 |
||
| 30 |
在任务列表上直接进行审批,同意则下发任务到相关人员或单位 |
||
| 31 |
签收反馈 |
对下发的采集任务进行签收 |
|
| 32 |
对下发的采集任务进行反馈 |
||
| 33 |
人员管控 |
人员管理 |
通过管控任务导入人员的方式构建涉毒人员库 |
| 34 |
通过接口获取人员相关联数据信息,**户籍住址,电话号码,人像照片等 |
||
| 35 |
人工维护相关信息,**管控等级,电话号码,人像照片等 |
||
| 36 |
以列表的形式展示人员清单,可根据条件查询 |
||
| 37 |
展示人员历史管控信息,包括管控任务信息,签收反馈情况,尿检结果,毛发检测结果等 |
||
| 38 |
任务管理 |
以列表的形式展示管控任务,并可根据条件查询 |
|
| 39 |
新增管控任务,设置相关参数,导入管控人员,并对导入人员名单,进行校验关联,并对错误数据进行展示,提醒修改 |
||
| 40 |
对管控人员导入名单提供模版下载,按照模版填写以后导入 |
||
| 41 |
对管控人员设置相关单位进行任务下发 |
||
| 43 |
人员管控 |
任务审批 |
以列表的形式展示提交的审批任务,可根据条件查询,并可点击查看详情 |
| 44 |
可点击任务查看任务详情,报过任务名称,选择水污点及设置的相关人员,并可填写审批意见,提交审批流程 |
||
| 45 |
在任务列表上直接进行审批,同意则下发任务到相关人员或单位 |
||
| 46 |
签收反馈 |
对下发任务的管控人员进行签收 |
|
| 47 |
对下发任务的管控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反馈,包括人员身份信息,尿检结果,毛发采集照片等 |
||
| 48 |
对下发一体化任务的管控人员,按照省厅的反馈要求,进行反馈 |
||
| 49 |
对于未能及时找到的管控人员可进行一键布控 |
||
| 50 |
毛发检测上传 |
毛发检测模版下载 |
|
| 51 |
选择管控任务,上传毛发检测结果,校验上传文件正确性,并对错误的数据进行展示提醒,对上传的毛发检测结果关联到相关人员 |
||
| 52 |
统计分析 |
吸毒人员现状 |
统计吸毒人员现状,包括辖区人数,在册人数,现有在吸人数,病残人数等 |
| 53 |
现有吸毒人员分布情况统计 |
统计现有吸毒人员的分区情况,例如男女比例,年龄占比,风险等级,本地外来占比等 |
|
| 54 |
毒检执行情况统计 |
按区县进行污水采集任务,污水检测完成率统计 |
|
| 55 |
管控工作统计 |
按辖区进行管控完成率统计 |
|
| 56 |
app |
人员管控 |
针对上级单位分配的涉毒人员,民警可在手机端进行涉毒人员的管控任务进行签收 |
| 57 |
通过手机端进行管控任务的反馈,反馈内容包括:走访对象、时间、地点、内容、现场照片、尿检结果、毛发采集照片、经纬度数据采集 |
||
| 58 |
通过手机端进行一体化管控任务的反馈,内容按照省厅一体化要求反馈 |
||
| 59 |
污水点采集 |
通过手机端进行污水点坐标采集、现场照片上传等 |
|
| 60 |
场所采集 |
通过手机端进行场所坐标采集、照片上传、信息维护 |
|
| 61 |
人员档案 |
通过手机端进行涉毒人员档案信息查看 |
三、服务要求
1、设备供货、安装要求
(1)中标人负责所需功能模块的现场安装。
(2)中标人应提供系统功能模块的使用手册(包括系统描述、操作步骤)供采购人参考。
(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采购人。
2、运维及质保期
本项目自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运维及质保期为三年。
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含现场服务)。如果出现紧急技术问题,在采购人通过电话或传真通知中标人的情况下,中标单位的负责人应在30分钟内予以答复,或到现场支撑。
3、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供应商中标后,须派专业的项目团队进行实施和维护。在服务期间自觉遵守采购人关于职场环境的要求和规定。
4、培训:
中标人需按要求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保证系统模块投入运行后采购人的项目技术人员能够承担起维护任务。
4、保密要求:
(1)供应商若中标,应将本项目的相关文档等资料移交给采购人,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单位不得对第三方泄漏采购人的任何涉密信息。
(3)因泄露采购人及其系统信息或在系统模块升级建设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采购人损失,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后果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供应商须根据以上内容(不限于以上内容)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投标时,模型需要提供效果图(预展示),效果图类型可以是PPT或者渲染图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电子文件(U盘装,与投标文件电子档分开密封,文件需命名为“单位名称+效果图”),并携带电脑进行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建设周期及服务地点
1、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必须上线。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六、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60%,运维一年后支付至95%,运维三年后支付剩余5%,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现场情况,****服务所需的培训、人工、管理、财务、交通、差旅等所有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背景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报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信息化建设项目。成交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审查不合格的,应更换成合格的人员。关联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开展相关交易。如3家成交候选人背景审查均不合格,由采购人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并将不合格的供应商反馈给监管部门。供应商需提供背景审查资料(附件1-承诺书、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企业相关人员情况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七、供应商需要响应全部的采购需求,作出承诺及说明,格式自拟。
承 诺 书
本单位拟参与贵单位项目招投标活动,自愿参加贵单位的背景审查工作,并郑重承诺:
1.项目单位已履行背景审查告知义务,本单位已从公开征集公告、招标公告或邀请函中知悉参与投标应提交的各项背景审查资料。
2.本单位承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
3.承诺项目建设过程中单位法人代表、股东、高管以及项目负责人和核心技术人员等发生变化以及涉及依法分包、转包或邀请第三方参与项目建设或**,应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如实报告。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提交的背景审查资料应装袋交与项目建设单位,不要与投标文件一起封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相应的授权书。
附件2
| 企业基本情况表 |
||||||||
| 单位公章: |
||||||||
| 拟参建项目名称: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 公司名称(全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 股权结构 |
||||||||
| 公司银行账号 |
基本账户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 一般账户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 有关情况申报 |
廉洁情况 |
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案件、记录及信访举报等廉洁问题 |
||||||
| 失信情况 |
单位及****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
|||||||
| 行政处罚情况 |
****机关、****政府采购部门等行政单位进行过行政处罚 |
|||||||
| 诉讼情况 |
单位是否存在因同类业务涉刑事、民事诉讼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单位联络人: |
手机: |
办公电话: |
||||||
| 注:1.此表一式两份,须按此表样打印,请不要手写。 |
||||||||
| 2.****公司的股东及其所持股权份额。 |
||||||||
| 3.单位银行账户情况除填写基本账户和1个一般账户外,如有其他账户的可选填。 |
||||||||
| 4.廉洁情况、失信情况、行政处罚情况、诉讼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单位存在该情况,则在相应栏内详细说明时间、原因、处罚结果等情况;如不存在该情况,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 |
||||||||
附件3
| 企业相关人员情况表 |
||||
| 单位公章: |
||||
| 拟参建项目名称: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 法定代表人 |
||||
| 董事会成员及董秘 |
||||
| 自然人股东 |
||||
|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
||||
| 营销总监 |
||||
| 技术总监 |
||||
| 项目组负责人及其核心技术人员 |
||||
| 单位联络人: |
手机: |
办公电话: |
||
| 注:1.此表一式四份,按此表样打印时可以根据人数情况增删表格行数,请不要手写。 |
||||
| 2.凡是有多种职务的人员请不要重复填写,选择其中一个人员类别填写并在其职务栏内注明其所有职务。 |
||||
| 3.如企业人员具有外国国籍的请填写在备注栏内。 |
||||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
附件3-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附件4: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
四、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5: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5-1: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件6-2:分项价格表
八、最后报价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贰佰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 电子邮箱 |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 营业范围(主营) |
|||||||||
| 营业范围(兼营) |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 ****机关 |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附件3-1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3-2 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4 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
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5: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
供应商结合项目及自身情况自行编制。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1: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性 别 |
|||||
| 职 务 |
职 称 |
|||||
| 毕业学校、专业 |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6-1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委托代理编号 |
||
| 服务内容 |
|||
| 报价 |
大写:元 小写:元 |
||
| 合同周期 |
|||
| 项目负责人 |
|||
| 备 注 |
|||
说明: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6-2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合计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元,大写:元
说明:
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6-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
2、“服务名称”是指整个项目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
说明:
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6-1、附件6-2提供。
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
3、最后报价现场提供。
投标单位需准备最后报价文件(自行保管,不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格式按附件6-1、6-2。进行最后报价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填写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