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文件精神,对**府城文化旅游区更铺巷、诸天巷等区块零星房屋协议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有关公示公告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涉及**府城文化旅游区景区内3个区块,其中更铺巷8号区块1户,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43㎡;更铺巷10号区块1户,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118㎡;诸天巷(诸天巷16-22号、**街330-338号)区块10户(个人产权房7户,公房3户),个人产权房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1052㎡。
二、征收范围
**府城文化旅游区零星房屋协议征收(更铺巷、诸天巷区块)实施范围详见**府城文化旅游区零星房屋协议征收(更铺巷、诸天巷区块)实施范围图(见附件1)。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的实施对自身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3、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4、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
地址:**市商业街408号
联系人:谢工、柯工 电话:0576-****3810
邮箱:****@qq.com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征求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社会风险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政府****办事处
****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1、更铺巷8号区块红线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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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铺巷10号区块红线范围图
3、诸天巷区块红线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