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宝亿石膏生产异地扩建加工项目 | **市**区大池镇黄美村城头坪组铁****砖厂) | ****现有在建宝亿石膏生产加工项目位于**省**市**区大池镇黄美村九曲岭禾坑采育场内, 于2024年11月6日获得我局环评批复(龙环审〔2024〕238号),规模为年产15万吨氟石膏。现进行异地扩建,在保持老厂区不变的情况下,租赁**市**区大池镇黄美村城头坪组铁****砖厂)闲置厂房,占地面积约为15000m2,设置2幢1F钢结构生产车间,购置给料机、搅拌机、筒仓等设备,建设1条石膏综合利用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仅限在本批复和《报告表》所列的类型)作为原辅材料,经混合搅拌处理后外售水泥厂,新增产能为年产氟石膏27万吨、改性磷石膏17万吨、钙粉14万吨、中和渣1万吨。生产的再生石膏应满足《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GB/T21371-2019)、《水泥生产用磷石膏》(NY/T1060-2006)相关要求。 | (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三)大气污染防治。合理设置全厂喷淋降尘系统,控制物料堆存、装卸、混合搅拌、运输等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封闭,成品堆场顶棚+三面围挡,物料输送、搅拌机进料、出料工序在封闭车间,2个筒仓设置2个独立的布袋除尘器,设置在筒仓顶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料和产品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15—2025)要求,并按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出入口、贮存场所、利用和处置设施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