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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单位按照项目的环评批复和环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竣工,现将调试起止日期及环境达标监测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万米复合布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惠商路与华阳大道交叉口处西南侧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