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1040
专业领域: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船艇装备零星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谈判及评审时间
谈判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时30分
评审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时30分
四、评审结果
经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如下:
第1名:****
第2名:******公司
第3名:**国科****公司
第4名:****公司
第5名:******公司
五、询问、质疑、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9****5497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9****5497
联系地址:**省**市
投诉受理部门:****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80****5049
联系地址:**省**市
六、公示有效期
自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止
七、其他
1.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以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质疑受理部门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2.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③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④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⑤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⑦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①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对同一事项反复质疑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恶意质疑投诉的,将被军队装备采购单位给予通报并按照装备供应商失信管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可以使用提出申请的供应商保证金用于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