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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4MAE980XQ7F | 建设单位法人:张秋洪 |
| 周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工业园大街9号厂房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3.066111 纬度: 23.31972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05 |
| 穗环管影(花)〔2025〕2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4MAE980XQ7F001Y |
| 2025-10-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4MAE980XQ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万信安全****公司 |
| ****0101MA9YA9JE9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5-08-20 |
| 2025-08-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28 |
| 2025-12-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8VoEx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为3744.01平方米,建筑面积3218.61平方米,主要从事家庭影音设备外壳、美容仪器外壳、汽车用品塑料件、医疗设备外壳、注塑模具的生产,年产家庭影音设备外壳12万件、美容仪器外壳2万件、汽车用品塑料件36万件、医疗设备外壳1万件和注塑模具200套,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不使用再生塑料作为原辅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为3744.01平方米,建筑面积3218.61平方米,主要从事家庭影音设备外壳、美容仪器外壳、汽车用品塑料件、医疗设备外壳、注塑模具的生产,年产家庭影音设备外壳12万件、美容仪器外壳2万件、汽车用品塑料件36万件、医疗设备外壳1万件和注塑模具200套,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不使用再生塑料作为原辅材料。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美容仪器外壳、汽车用品塑料件、医疗设备外壳生产工艺流程:混料→注塑→成品;家庭影音设备外壳生产工艺流程:混料→注塑→喷漆→烘干→成品;注塑模具生产工艺流程:机加工→线切割→电火花→装配→成品(自用)。 | 实际建设情况:美容仪器外壳、汽车用品塑料件、医疗设备外壳生产工艺流程:混料→注塑→成品;家庭影音设备外壳生产工艺流程:混料→注塑→喷漆→烘干→成品;注塑模具生产工艺流程:机加工→线切割→电火花→装配→成品(自用)。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至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至 1 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机加工、线切割、电火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异味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DA003)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至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至 1 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机加工、线切割、电火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异味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
| 项目取消了厨房,员工餐外购,无油烟废气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区工艺合理化布局,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须经减振、降噪处理,防止振动、噪声污染扰民。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排污口须进行规范化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工艺合理化布局,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须经减振、降噪处理,防止振动、噪声污染扰民。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排污口须进行规范化建设。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5 | 0 | 0 | 0 | 0.055 | 0.055 | |
| 0 | 0.022 | 0.326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0028 | 0.0041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208.6186 | 0 | 0 | 0 | 1208.619 | 1208.61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733 | 0 | 0 | 0 | 0.173 | 0.173 | / |
| 0 | 0.3567 | 0.4908 | 0 | 0 | 0.357 | 0.357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近期:**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工业园****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远期:**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 | 三级化粪池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了**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工业园****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 |
| 1 | 注塑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 2 | 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1 | 噪声防治设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1、将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噪声敏感点一侧,放置减振垫等措施;2、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3、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该项目正常生产时,厂界东北侧1米处和厂界西南侧1米处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公司回收处理;含油金属碎屑、废切削液、废火花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包装桶、废矿物油包装桶、废涂料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废漆渣(含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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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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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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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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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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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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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