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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4MAD0Q01N7X | 建设单位法人:范勇 |
| 王江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街道南外环路与央赣路交叉口东100米** |
| 园区配套供热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1_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街道南外环路与央赣路交叉口东100米** |
| 经度:119.1980 纬度: 36.368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5 |
| 潍环安审报告表字〔2025〕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4MAD0Q01N7X001Z |
| 2025-11-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4MAD0Q01N7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84MAD0Q01N7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BX778X5B | 竣工时间:2025-11-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5WTUSX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占地面积 598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760 平方米,利用产业园内 4 号厂房(原为 1 号冷库)建设锅炉车间 1 座,在锅炉车间北侧建设絮凝沉淀池 1 座,在 8 号厂房(原为宠物用品 1 号车间)南建设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在11号厂房(原为2号冷库)北建设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1 套,锅炉车间内购置生物质气化炉、蒸汽锅炉、废气处理设备等,项目建成后,为产业园内企业年供应蒸汽 276000 吨,年处理废水 18000 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04平方米,一期工程在11号厂房北为**派****公司配套建设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具有年处理废水9000吨的处理能力 |
| 项目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京业汇(**)宠物产业园内有 2 家企业涉及生产废水产生,分别为**派****公司(位于 11 号厂房)、中誉宠物****公司(位于 8号厂房)。产生的废水需要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京业汇(**)宠物产业园为该 2 家企业分别配套 1 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均为 30m3/d。污水由排水系统收集后,****处理站的格栅井,去除颗粒杂物后,进入调节池,进行均质均量,同时也去除降低部分污染物负荷。调节池中设置液位控制器,再经液位控制仪传递信号,由提升泵送至 A 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行酸化水解和硝化反硝化,降低有机物浓度,去除部分氨氮,然后入流 O 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行好氧生化反应,在此绝大部分有机污染物通过生物氧化、吸附得以降解,出水自流至二沉池进行固液分离,沉淀池上清液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产业园内现有1家企业涉及生产废水产生,为**派****公司(位于 11 号厂房)。产生的废水需要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产业园为该企业配套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30m3/d。 污水由排水系统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格栅井,去除颗粒杂物后,进入调节池,进行均质均量,同时也去除降低部分污染物负荷。调节池中设置液位控制器,再经液位控制仪传递信号,由提升泵送至A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行酸化水解和硝化反硝化,降低有机物浓度,去除部分氨氮,然后入流O级生物接触氧化池进行好氧生化反应,在此绝大部分有机污染物通过生物氧化、吸附得以降解,出水自流至二沉池进行固液分离,沉淀池上清液达标排放。 |
| 一期工程仅建设一套,配套处理**派****公司(位于 11 号厂房)生产废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投料粉尘、炭渣装卸堆放粉尘无组织排放; 生物质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炉内SNCR+旋风除尘器+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干法脱硫组合(每台锅炉各配套一套处理设施) 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2、P3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废气收集及厂区绿化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山****公司,**派****公司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山****公司;噪声采取合理措施处置;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收尘、 废布袋、木炭渣、脱硫渣收集后外售处理;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片碱包装袋、废催化剂危废库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2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废气收集及厂区绿化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山****公司,**派****公司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山****公司;噪声采取合理措施处置;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灯管危废库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
| 1、本期工程不涉及投料粉尘、炭渣装卸堆放粉尘、燃烧废气;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为光氧活性炭一体机;碱喷淋塔对氨的处理效率较低,因此更换对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同时处理硫化氢和氨,根据检测,废气达标排放,不新增废气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2、本期工程不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收尘、 废布袋、 木炭渣、脱硫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片碱包装用**洗刷干净后无残留作为一般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因废气设备改为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因此增加废灯管及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处置,对环境无新增污染,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套,每套设计处理能力30m3/d 2、用水量10679m3、生产设备数量合计13台/套 3、废水排放去向******公司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处理能力30m3/d 2、用水量30m3、生产设备数量合计1台/套 3、废水排放去向山****公司 |
| 1、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仅建设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单套处理能力无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项目分期建设,目前仅建设一期工程,购置的设备仅为一期设备、数量减少,相应的原辅材料用量、新鲜水用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3、****处理厂调整,本项目废水****处理厂即山****公司,不影响区域环境,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9024 | 0 | 0 | 0 | 0.902 | 0.902 | |
| 0 | 0.5505 | 0 | 0 | 0 | 0.55 | 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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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山****公司,**派****公司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山****公司 | 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废水中各污染因子pH值范围为6.8~7.3无量纲;化学需氧量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61mg/L;总氮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7.4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22.7mg/L;氨氮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2.66mg/L;总磷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0.50mg/L;悬浮物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60mg/L;动植物油两天日均值最大值为:2.37mg/L;所有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及山****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
| 1 | 废气排气筒P2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2排放 | 项目废气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氨最大浓度值为3.05mg/m3、最大速率为3.6×10-3kg/h,有组织排放硫化氢最大浓度值为2.24mg/m3、最大速率为2.7×10-3kg/h,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值为549无量纲,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厂界废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经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废气收集及厂区绿化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 | 厂界无组织排放氨最大浓度值为0.19mg/m3、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最大浓度值为0.018mg/m3、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①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 ②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震、隔音措施; ③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2~56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1~48dB(A),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 1 | 对垃圾收集站、化粪池等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防渗处理,不得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 已对垃圾收集站、化粪池等场所进行防滲措施,不会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
| 1 | 项目生活垃圾、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木炭渣、脱硫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固废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片碱包装袋、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由专门的危废库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企业危废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并与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产生的固废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1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建设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 按照要求执行。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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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扰民、信访事件发生,立即停业整顿,直至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未发生扰民、信访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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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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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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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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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等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设立相关标识牌。建设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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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