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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1
| 项目名称 | ****(光达)1770kW分布式光伏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石湾镇**大道南侧地段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4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彭小林 |
| 联系人 | 陈文伟 | 联系电话 | 157****5228 |
| 项目投资(万元) | 755.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利用**市****公司屋顶总面积约12400平方米。自建筑屋顶上建设约直流侧容量2108.6kWP,交流侧容量1770kW****电站,主要包括晶体硅太阳能板、并网逆变器、电缆、并网柜等设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市****公司内低压配电回路,本项目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划管理要求开展建设,产品技术及系统安装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筑面积(建设用地)05932.3平方米占地面积:(含光伏场区):12400平方米装机规模:直流侧容量2108.6kWp,交流侧容量1770kW。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其噪声及电磁兼容性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 ||
| 承诺:**** 彭小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彭小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