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充气艇、冲浪板等产品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
二、验收地点:**省宿****开发区瑞声大道7号
三、验收项目概况:
****成立于2020年10月28日,2024年7月,公****开发区瑞声大道7号租赁**美誉****公司现有的工业用地及厂房,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投资2000万元建设充气艇、冲浪板等产品生产销售项目,主要经营充气艇、冲浪板等产品的生产销售。项目于2024年08月08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备案号:沭开经备[2024]167号。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充气艇、冲浪板等产品200000台的生产能力。
公司于2024年11月委托**市蓝鲸鱼****公司编制****充气艇、冲浪板等产品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2月6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充气艇、冲浪板等产品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沭开环审[2024]57号)。
项目为**项目,目前厂房已建设完成,相关设备及辅助设施均已安装调试完成并投产。公司于2025年09月26日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1322MA22UEHM2Y001W,2025年11月编制并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1月19****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21322-2025-225-L。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于2025年11月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现场验收调查并提出整改项。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结合现场勘察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公司于2025.****.编制了本项目的验收监测方案,委托中环国信****公司于2025.****.18~2025.****.20日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对固废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公司充气艇、冲浪板等产品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规定的与充气艇、冲浪板等产品生产销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目前现有员工200人,年工作日300天,8小时单班制,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
四、检测单位:中环国信****公司
五、公示内容:见附件。
六、电话:139****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