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明阳智****公司“**市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项目变更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企沙工业区
二、项目概况
(一) 批准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125576.06㎡,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规模:≥87903.242㎡且≤251152.12㎡,容积率:≥0.7且≤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0%且≤20%,建筑限高 :≤40米,配备车位:按规范设置。
(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5576.06㎡,净用地面积为125576.06㎡,总建筑面积为54634.15㎡,总计容建筑面积102040.35㎡,容积率为0.81,建筑密度为39.20%,绿地率为13.22%,机动车位:48个。
(三)建设方案: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
(四)调整内容:调整部分建筑外立面颜色和门卫室位置,门卫室建筑面积从78.00㎡减少为57.35㎡,其余总平面内容不变。
三、公告地点
(一)《**日报》《南国早报》《**日报》等任何一家覆盖**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二)****网站: http://fcg.****.cn。
(三)项目所在地现场:企沙工业区。
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建设工程规划科(联系电话:0770-****075,**市**区**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
四、本案图示
区位图
旧总平图
新总平图
鸟瞰图
办公楼透视图
倒班宿舍透视图
门卫室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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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