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县西阳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C1宿舍楼消防暖通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1月21日9时30分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
中标(成交)费率:百分之陆拾肆(64.00%)
中标(成交)单位地址:**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C2楼第四层北
业绩:1、江****公司废旧锂离子电池高值**化回收利用项目机电安装工程(二标段)(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1月,合同金额:2850万元);2、省档案馆中央空调和消防系统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0月,合同金额:698.98万元);3、**县谷水双星一期等安置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2月,合同金额:785.22万元);4、**高新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四标段:F区(10#)(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合同金额:1067.80万元);5、******公司****基地EPC项目暖通、消防、水电工程材料采购及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4月,合同金额:1250.00万元)。
公告期限: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2日
招标人:****
地址:**市**县乐行路与天静宫路交叉口往北300米
联系人:席主任
电话:187****676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8-****232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若供应商对质疑(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部提出投诉。
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集团纪委举报,监督电话:0558-****606、0558-****506。
特此公告。
****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