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湾区农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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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理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湾区农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湾区农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 22日至 2026年01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湾区农谷

建设地点

******区**市**区珠江街道17号**侧、二涌北路西侧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湾区农谷(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选址于**市**区珠江街道17号**侧、二涌北路西侧,占地面积34104平方米,建筑面积89487.86平方米,从事鱼类智能化养殖实验与观测研究,设计年养殖实验量约为10万斤(50吨)。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化、工地砂石物料100%覆盖、施工作业100%洒水、出工地车辆100%冲净、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二)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有效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既有污水处理系统妥善处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除应急抢险、特殊工艺要求外,严禁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四)建筑垃圾、工程弃土等须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各类固体废物。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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