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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不动产登记涉及继承、遗赠等公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公证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1日 17:30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0510-****6152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615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街道东氿大道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0-****61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街道东虹路39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0-****9999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涉及继承、遗赠等公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不动产登记涉及继承、遗赠等公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自2016年<>实施以来,取消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时对当事人不动产登记强制性前置公证的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受理部分继承关系复杂的业务过程中,受专业背景、调查权限等因素制约,面临较高行政风险和赔偿责任。为有效规避风险,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8****政府购买公证服务的方式加以解决。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即不动产公证应坚持属地公证的原则,而****是我市唯一经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故仅此一家单位符合采购条件。经过论证,符合<>第三十一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市**市荆溪南路3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60535Y
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9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袁英
联系地址:**省**市**街道东氿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510-****6152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地址:**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联系电话:0510-****5152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街道东虹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0-****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