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区城市棚户区**村改造项目(大平、西湾、公会片区)兴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所属**区城市棚户区**村改造项目已由贺****改革局以《贺****改革局关于**区城市棚户区**村改造项目(大平、西湾、公会片区)立项的批复(贺平发改审【2018】18号)》和《贺****改革局关于**区城市棚户区**村改造项目(大平、西湾、公会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贺平发改审【2018】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已建设完毕,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区城市棚户区**村改造项目(大平、西湾、公会片区)兴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项目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使用者(建设单位和(或)物业买受人)对其相应使用的物业服务范围付费。纳入服务范围的物业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建设单位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车位等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物业买受人承担。建设单位支付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服务范围:服务对象位于**市**区。规模概述如下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区城市棚户区**村改造项目总平面图、立面及平面图等》。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范围包含建设工程(包含在施建设工程)所在的红线内室外配套基础设施部分和已经售出的商住产权所在楼栋【如有未售出产权的,不纳入服务范围,无需提供日常物业服务(无物业服务使用者,不产生物业服务资金),但合同履行期限内有售出(物业服务资金向物业买受人收取)或建设单位有应急需求(物业服务资金按日工作量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则纳入物业服务范围】。
| 名称 |
产生物业服务资金范围 如有未售出产权的,不纳入服务范围,无需提供日常物业服务(无物业服务使用者,不产生物业服务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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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城市棚户区**村改造项目(大平、西湾、公会片区)兴旺小区 |
住宅楼 |
建筑面积约55657.40㎡,结构:框架结构。共428套。 |
| 商铺 |
建筑面积约4149.00㎡,结构:框架结构。共3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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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位 |
机动车位422个,非机动车位126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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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估算价:物业服务费的结算方式采用酬金制。物业服务人每月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根据《**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桂价格〔2018〕108号)》****政府指导价(统一价格,除政策文件变更外不作调整):住宅物业费(人民币:大写)陆角伍分/平方米●月(¥0.65元/㎡●月),商业物业费(人民币:大写)壹元整/平方米●月(¥1.00元/㎡●月)】中按100%(竞争性费用,最终以中标合同价为准)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部分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顺延年(12个月)。
招标范围:服务范围载列对象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责任(质量)目标:不低于《**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桂建发〔2019〕16号)》“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的五级服务等级标准”实行目标管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上其有相应的技术服务力量(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对相应事项作出“信用承诺”)。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项目负责人(或物业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3年及以上(以该人员任职物业服务岗位年限累计值计算)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经历【(以聘用合同(协议或委任书)为准)】。
3.5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 “信用中国”(网址:www.****.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hzggzy/)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标书代写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原件)递交。未按本项载明规定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综合评估法
8.1物业服务费支付人:使用者(建设单位和(或)物业买受人)对其相应使用的物业服务范围付费。纳入服务范围的物业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建设单位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车位等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物业买受人承担。
8.2物业服务费:
(2)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3)进度款支付方式:物业服务人每月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范围包含建设工程(包含在施建设工程)所在的红线内室外配套基础设施部分和已经售出的商住产权所在楼栋【如有未售出产权的,不纳入服务范围,无需提供日常物业服务(无物业服务使用者,不产生物业服务资金),但合同履行期限内有售出(物业服务资金向物业买受人收取)或建设单位有应急需求(物业服务资金按日工作量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则纳入物业服务范围】。根据《**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桂价格〔2018〕108号)》****政府指导价(统一价格,除政策文件变更外不作调整):住宅物业费(人民币:大写)陆角伍分/平方米●月(¥0.65元/㎡●月),商业物业费(人民币:大写)壹元整/平方米●月(¥1.00元/㎡●月)】中按中标合同价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部分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8.3公共能耗费(代收费):次月10号前将上个月核收的公共能耗费(包含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和垃圾清运费等代收代缴费)报审建设单位,次月15号前将建设单位审定的公共能耗费全额转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合信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hxzb.com/)、**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hzggzy/)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发布。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1交易服务单位信息
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鞍**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8001、077****7896
10.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市****建设局
地址:****市**区**大道1号桂隆贸易大厦E座3楼
联系电话:077****4336
10.3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发展大厦A座6楼
联系人:黄影茹
电话/传真:077****8356
电子邮箱:****@163.com
10.4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新风街26号
联系电话/传真:077****7829
电子邮箱:****@163.com
10.5项目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对项目有质询(质疑或询问,以下简称“质询”)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电话:199****8577
2026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