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大道124号,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95-****36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雷高镇官贤圩691县道右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位于**市雷高镇官贤圩691县道右侧,****医院通过改造建设****医院,主要内容是增加购置相关的医疗设备设施,设置88张病床和各个门诊科室,主要科室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和中西医结合科等。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