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61线连南大麦山至连山小三江段新改建工程管线迁移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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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省道261线连南大麦山至**小三江段新改建工程管线迁移项目
澄清
招标公告
省道261线连南大麦山至**小三江段新改建工程管线迁移项目
答疑公告(03号)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省道261线连南大麦山至**小三江段新改建工程管线迁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

问题1:****能源局****中心2025年7月发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问答手册》P31-P32页,30 号令实施后,原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作业范围保持不变,仍为 35 千伏及以下;原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 千伏以下)”,作业范围为 10 千伏及以下。 本项目涉及35kV径莲线迁改工程及10kV电力部分,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完全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而省道261线连南大麦山至**小三江段新改建工程管线迁移项目更正公告(02号)中明确要求 “于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应为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资格”,我方特向招标人澄清:

1.本项目 35kV 配电工程是否可接受具备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若严格按照省道261线连南大麦山至**小三江段新改建工程管线迁移项目更正公告(02号)“于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应为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要求执行,是否考虑到承装类三级资质(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已完全覆盖 35kV 配电工程的法定承包范围,是否存在资质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的情况

答:本项目已做出相关修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03号。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样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答疑文件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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