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唐模中医药康养文旅项目(一期)-唐模景区亮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国际大厦C座1501室
成交金额(含税):560000.00元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潜口镇唐模村
联系人:徐立冬
联系方式:135****438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和蜀鑫路西南角)
项目负责人:曹工、金工
联系电话:0551-****655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或在线提交质疑函件,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和蜀鑫路西南角),联系电话:0551-****655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函件。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质疑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质疑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质疑人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2026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