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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示范区(自贸**)排水改造工程10kV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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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港****示范区(自贸**)排水改造工程10kV迁改工程询比采购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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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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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
**港****示范区(自贸**)排水改造工程10kV迁改工程更正公告
| 项目名称 |
**港****示范区(自贸**)排水改造工程10kV迁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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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采购) 公告日期 |
2026年 1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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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延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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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定开标日期标书代写 |
/ 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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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日期标书代写 |
/ 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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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事项 |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文件 □其他(项目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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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更正内容 |
原公告/文件内容 |
更正后公告/文件内容 |
| 1 |
供应商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试)五级以上(含五级)等级证书[或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换领电子证照的,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试)三级(10千伏以下)以上(含三级)等级证书】(注:在2025年7月1日至 12月31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
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试)五级以上(含五级)等级证书[或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换领电子证照的,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试)三级(10千伏以下)以上(含三级)等级证书】(注:在2025年7月1日至 12月31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
| 更正公告日期 |
2026年 1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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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查询地址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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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港招商大厦 联系人:蒋工 电话:188****5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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