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江堤防灌排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年1月20日,****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市长江堤防灌排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位于**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拆****泵站及自排闸)4座;****排涝站出水闸1座;****泵站1座;整治渠道2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11月,****委托****承担“******市长江堤防灌排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3年12月,****按要求编制完成了《******市长江堤防灌排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2024年1月30日,****环境局以咸环赤审字【2024】6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并同意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相关建设要求。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4657.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6万,占比9.79%。4.验收范围及项目建设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柳山闸:排涝泵站引水池**,**值班房,厂区地坪、围栏,变电站,周边农业生产路,灌溉泵站斜坡式轨道**,自排闸出水渠**海漫及消力坎,灌溉泵站取水口**进水池及挡墙,柳山干堤**防洪道路改道,新铺设防洪六角块,柳山**码头公路及挡墙,柳山闸站附属配套工程;南屏闸:自排闸箱涵基础换填,出水渠**海漫及消力池,灌溉泵站**取水口**进水池及挡墙,斜坡式轨道**,南屏渠道**进水口,**干堤**防洪道路,防洪六角块铺设,**堤底生产路,南屏闸附属配套工程。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员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通过民房自带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施工设备保养及清洗含油废水:**规格为2.0m×1.5m×1.5m的小型施工机械冲洗含油废水处理池,经油水分离及沉淀过滤处理后尾水用于施工营地车辆进出口道路的洒水降尘;
施工碱性废水(建筑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排水沟收集处理,沉淀池设置规模为20m3,采用沉淀-中和法,碱性废水进入沉淀池后,同时添加中和剂,充分沉淀、反应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含泥废水:通过设置导流沟导流进入临时沉沙池,并采取简易的沉淀处理,****泵站抽出作为施工用水。对于围堰排水导流进入临时沉沙池,并采取简易的沉淀处理,****泵站抽出作为施工用水。
(二)废气:
临时建筑、道路施工等产生的扬尘:洒水降尘,临时道路硬化处理、运输汽车定期清洗、运输车辆加盖帆布篷;
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采用轻质柴油,定期检修各机械设备,无组织排放;
车辆运输扬尘:定期洒水抑尘,必要时覆盖,减速慢行;
渠道清淤及淤泥堆存恶臭:强化疏浚作业管理,如发现部分疏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采取两岸设置挡板措施;河道开挖、清淤应及时告知居民。
(三)噪声:
设备噪声:低噪设备、维护保养,限速、禁止鸣笛、渠道50m范围内涉及居民区夜间禁止施工。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施工后期废弃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中的废钢筋可进行回收再利用,碎石块、废石料、水泥块及混凝土残渣等可以在用于工程施工的围堰建设。
废弃土方:部分土方开挖料可用于闸站、堤身、渠道等填筑,余下弃方和渠道清理的淤泥在施工区域设置团结池进行堆存,后期用于堤防加固
机械维修废弃物:其中含油零部件集中收集,综合利用,机油及机油桶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枯枝杂物:本项目产生的枯枝杂物经堆放至渠道两侧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枯枝杂物需日产日清。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符合相关要求。
五、公示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局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138****8835
邮编:437300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