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
你单位关于审查**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涉湖工程建设方案申请及涉湖建设方案等工程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我中心组织对涉湖工程建设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决定对你单位申报的**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涉湖工程准予水行政许可。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审查意见审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
施。
三、建设单位承担**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涉湖工程建设与运行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在涉湖工程临水侧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牌和安全护栏,本涉湖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对第三方水事权益及财产造成影响和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妥善解决。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湖泊管理范围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须清除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涉湖工程应服****管理中心****管理站的监督管理。博斯腾湖清淤疏浚时,已建涉湖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心开展清淤疏浚等建设要求。
六、本涉湖建设工程应符合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的要求。
七、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三年,超过时限需重新办理审查同意手续。
附件:**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涉湖工程建设
方案审查意见
塔里木河流****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联系人:黄建斌 09969-****496)
附件
**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
涉湖建设方案审查意见
****(文物局)关于审查
**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涉湖建设方案申请及涉湖建设方案等工程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县**滩旅游区位于焉耆盆地北部,******县,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东北岸,是**旅游**开发战略“五区三线”中的一个知名景区。**县**滩自驾游营地项目位于****滩景区内,在**县**塔拉乡境内,项目地理坐标东经87度09分32秒~87度10分02秒,北纬42度02分41秒~42度03分52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户外营地一座,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分为北地块和南地块,北地块总面积13.0363万平方米,****餐厅、汽车维护车营地、自行车营地、儿童游园等设施;南地块总面积1.9843万平方米,包括景观水池24590平方米,观景平台104平方米、海岛木栈道886.83平方米、不锈钢仿木护栏584平方米。北地块位于博斯腾湖外缘线以外,南地块位于博斯腾湖临水线和外缘线之间,距离博斯腾湖临水线最近处175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全部为援疆资金,其中涉湖工程投资436.75万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委员会批复,******局颁发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政府出具了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项目建设单位是****(文物局),设****集团有限公司,涉湖建设方案编制单位是**硕盈****公司。
二、基本同意**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涉湖建设方案。涉湖建设方案主要内容为:在**滩景区东南角,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87度09分39秒、北纬42度04分43秒,项目南地块,**1处景观水池,4处观景台、1处海岛木栈道。
景观水池。位于南地块最外围,环形,面积24590平方米,宽度26-50米,连通**大湖,仅为景观使用。
观景台。位于南地块最西端外围,总占地面积104平方米,包括4处可拆卸式木质观景台,每处15平方米,长5米,宽3米,面积合计60平方米,平台向外延5-9米不等,连接段面积8-13平米不等,连接段面积合计44平方米。平台结构在素土地基夯实,从下向上分别是预制砼梁、防腐木垫块、防腐木龙骨、台面为30×100防腐木板。
海岛木栈道。海角木栈道绕南地块外围一周,面积745平方米,长497米,宽1.5米,基础为30*100栗色菠萝格防腐木,通过链接木栈道连接现有**滩。
不锈钢仿木护栏。不锈钢仿木护栏面积584平方米。
自驾游营地南地块防洪设计标准50年一遇洪水,设计洪水位1048.2米,南地块整体自然地面高程1050米,木栈道平台厚0.4米,平台底板距离地面1.1米,平台顶高程最低处高程1051.5米,均高于博斯腾湖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三、**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涉湖建设工程工期2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中心****管理站联系,施工应抢抓非汛期施工,施工完毕恢复湖泊岸线原状。建设单位应组建抢险队伍,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水位观测、加强预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涉湖建设工程防洪安全和施工安全。
四、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要服****管理中心****管理站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承担**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涉湖工程建设与运行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在**县**滩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涉湖建设工程临水侧安装统一制式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护栏,涉湖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对第三方水事权益及财产造成影响和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妥善解决。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湖泊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须清除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缴纳水土设施保持补偿费。
七、本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在湖泊岸线内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若需建设方案以外的临时工程,****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八、博斯腾湖清淤疏浚时,已建涉湖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心开展清淤疏浚工作。如遇政策及上级相关要求,本涉湖工程观景台、海岛木栈道、不锈钢仿木护栏等相关设施及人员应退出。
九、本涉湖工程应符合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的要求。
十、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涉及第三方的,由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