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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二次)装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星辉熠熠****公司
地址:**省**市**驿区**街道桃都大道中断888号1栋5单元11层1号
被投诉人:****
地址:**州**市炉城镇公主路165号
被投诉人:****
地址:**省**市**区**市**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四、基本情况
****代理的******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二次)装备采购)(****),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用不符合国家生产要求的货物应标,虚假响应。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财政局
202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