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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黄江镇星朗路64号和65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黄江镇星朗路64号和65号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 7000m2,建筑面积12300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工艺品、小家电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五金工艺品180吨/年、小家电140万台/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磨床修整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激光切割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焊接、激光焊接、点焊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抛光工序粉尘经抛光一体机配套水帘除尘箱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喷砂机设有配套的布袋除尘回收装置对喷砂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混料、碎料工序颗粒物呈无组织排放,项目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降低其影响,项目拟将注塑、塑焊、镭雕、回流焊、波峰焊、焊锡、点胶、丝印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拟将烤粉、喷漆、烤漆、洗枪、彩绘、丝印、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燃烧机燃料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厨房油烟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2、项目盐雾测试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给新鲜水,不外排; 项目恒温恒湿测试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给新鲜水,不外排;项目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给新鲜水,不外排;项目水帘除尘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捞渣;项目零散工业废水(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的有相应处理能****公司处理;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3、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碎料后回****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6-01-21 |
| 联系人 | ****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1131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