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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824433Q | 建设单位法人:吴秀枝 |
| 小黄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钦****村委钦黄公路入口旁 |
| 年产60****搅拌站和年产300万米管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5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村委钦黄公路入口500米处 |
| 经度:108.54602 纬度: 21.96051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1-03-29 |
| 钦市环审字〔2011〕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2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24433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824433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118936M | 竣工时间:2012-01-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669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和年产300万米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 |
| 由于资金不足等方面的客观原因,项目只建设2条水泥砼自动搅拌生产线,生产规模达到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2条年产300万米管桩自动化生产线不再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泥、粉煤灰进厂后用泵通过输送管道送入储库储存,由螺旋输送机送入养主楼相应的称量料斗计量,经称量好的水泥、粉煤灰由门控制进入搅持机:秒石和碎石存故在堆料场上,采用铲车装料至备用仓后通过皮带输送机将秒、石输送配料仓,配料仓下设称量斗,由闻门控制进入搅拌机:外加剂和水均由相应的计量秤计量,计量后的外加剂可先投入到计量好的水中,由水泵均匀的送入搅拌机中;搅拌好的混****实验室作简单的混凝土含水率实验、pH值实验、凝结时间实验等,合格后混凝将经排料口、受料口装入混凝土的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将混凝土送到使用工地由混凝输送泵将混凝土送至浇筑点;不合格的将重新增加相关原料,再在搅拌机中进行搅拌至实验合格。 | 实际建设情况:水泥、粉煤灰进厂后用泵通过输送管道送入储库储存,由螺旋输送机送入养主楼相应的称量料斗计量,经称量好的水泥、粉煤灰由门控制进入搅持机:秒石和碎石存故在堆料场上,采用铲车装料至备用仓后通过皮带输送机将秒、石输送配料仓,配料仓下设称量斗,由闻门控制进入搅拌机:外加剂和水均由相应的计量秤计量,计量后的外加剂可先投入到计量好的水中,由水泵均匀的送入搅拌机中;搅拌好的混****实验室作简单的混凝土含水率实验、pH值实验、凝结时间实验等,合格后混凝将经排料口、受料口装入混凝土的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将混凝土送到使用工地由混凝输送泵将混凝土送至浇筑点;不合格的将重新增加相关原料,再在搅拌机中进行搅拌至实验合格。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散装水泥筒、粉煤灰简和混凝土搅持楼须建设布袋除尘系统、皮带输送机皮带上部安装封闭的防尘罩,待料斗的进料口处安装防尘帘,定时给砂石料堆场洒水,防止物料在堆放、输送和搅拌过程粉尘外溢。 锅炉燃用含硫量低于0.8 %的煤,锅炉烟气采用麻石水膜双旋流高效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40米高烟囱排放。 根据“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水收集管网,雨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外排。必须设置专门的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区城。清洗废水、管桩的蒸养废水、锅炉除尘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在经过文教区、居民区、办公区等噪声敏感区域禁止鸣笛,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煤渣、生产废料及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须按有关规定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修理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统一收集后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严禁将危险度物倒入水体。 | 实际建设情况:在水泥、粉煤灰、矿粉进入筒仓内,通过仓顶呼吸口向外扩散;筒仓粉尘经过自带的布袋和振动收尘后自然排空。 在生产、进料时粉料(如粉煤灰、水泥、砂、石等)在配料、投料、搅拌、运输过程中产生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扩散。 砂、石在皮带输送过程中设置防尘罩密闭;水泥、粉煤灰以压缩空气吹入水泥筒仓。原料在输送、计量、投料等过程均为封闭式,有效的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项目实际建设由于资金不足等方面的客观原因,项目只建设2条水泥砼自动搅拌生产线,生产规模达到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2条年产300万米管桩自动化生产线不再建;管桩自动化生产线锅炉及配套的水膜除尘装置均不建设。 本项目根据“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水收集管网,雨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外排。场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旱地的浇灌。经监测,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的沙石料及剩余的少量混凝土、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及含油抹布。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康熙岭镇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的沙石料及剩余的少量混凝土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晾干后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用于铺设次要道路。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修、养护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14-08”类别,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项目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中,维护人员佩戴手套等劳保用品,将产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已列入危险废物豁免清单,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豁免条件为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维修师傅在机械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置后,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项目实际建设由于资金不足及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客观原因,项目只建设2条水泥砼自动搅拌生产线,生产规模达到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2条年产300万米管桩自动化生产线不再建;管桩自动化生产线锅炉配套的水膜除尘装置均不建设;经检测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其余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四个因素均未发生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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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厂区化粪池出水口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 | 本项目根据“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水收集管网,雨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外排。场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旱地的浇灌。经监测,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 2025年9月06日~07日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旱地的浇灌。由检测结果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要求。 |
| 1 | 水泥筒仓呼吸口2个监测点、粉煤灰仓筒呼吸口1个监测点、矿粉仓筒呼吸口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限值。 | 项目粉尘产生的方式为两种,一是在水泥、粉煤灰、矿粉进入筒仓内,通过仓顶呼吸口向外扩散;筒仓粉尘经过自带布袋和振动收尘后自然排空;二是在生产、进料时粉料(如粉煤灰、水泥、砂、石等)在配料、投料、搅拌、运输过程中产生,以无组织形式扩散。砂、石在皮带输送过程中设置防尘罩密闭。原料在输送、计量、投料等过程均为封闭式。 | 2025年9月06日~07日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在水泥、粉煤灰、矿粉进入筒仓内,通过仓顶呼吸口向外扩散,筒仓粉尘经过自带布袋和振动收尘后自然排空。由检测结果可知,水泥、粉煤灰、矿粉筒仓外排的颗粒物浓度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无组织排放(上风向1点位,下风向3点位)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 | 项目粉尘产生的方式为两种,一是在水泥、粉煤灰、矿粉进入筒仓内,通过仓顶呼吸口向外扩散;筒仓粉尘经过自带布袋和振动收尘后自然排空;二是在生产、进料时粉料(如粉煤灰、水泥、砂、石等)在配料、投料、搅拌、运输过程中产生,以无组织形式扩散。砂、石在皮带输送过程中设置防尘罩密闭。原料在输送、计量、投料等过程均为封闭式。 | 2025年9月06日~07日现场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粉尘颗粒物≤0.5 mg/m3)。 |
| 1 | 项目东南西北面厂界昼夜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搅拌机、水泵、混凝土搅拌车等。主要降噪措施有: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利用墙壁的作用隔绝和吸收噪声;加强密闭性,对搅拌站内高噪声产噪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对水泵、空压机等设备安装设备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厂区绿化等。 | 2025年9月06日~07日现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面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 1 | 项目产生的煤渣、生产废料及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须按有关规定分类回收综合利用。修理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统一收集后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严禁将危险度物倒入水体。 |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的沙石料及剩余的少量混凝土、沉淀池沉渣和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不合格的沙石料及剩余的少量混凝土的年产生量约为20 t,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的年产生量约为20 t,晾干后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用于铺设次要道路。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置后,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规定。 ②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康熙岭镇环卫部门清运。 ③危险废物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修、养护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1 t/a。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14-08”类别,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项目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中,维护人员佩戴手套等劳保用品,将产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产生量约为0.1 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已列入危险废物豁免清单,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豁免条件为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维修师傅在机械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次验收仅对项目固体废物来源、去向及产生量进行分析,不对其进行检测。 |
| 1 |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脸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已编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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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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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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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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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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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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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