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对****锅炉改造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锅炉改造项目位于**省**市**区养士堡镇王家村****现有厂区内,****中心坐标为:N41°34′22.174″,E122°44′33.720″。占地面积为33251平方。本次锅炉技改位于现有的锅炉房内,淘汰现有1.05MW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利用现有121m2锅炉房,**1台3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仅对锅炉进行改造,现阶段树脂砂铸造生产不发生变化。
2025年8月30日,****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10月编制完成;并于2025年11月3日取得关于《****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沈环**审字[2025]60号)。****环境局**分局。
****锅炉改造项目于2025年11月4日开始建设,于2025年11月20日竣工,于2025年11月21日开始试运行。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等文件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验收内容为: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同时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进行现场监测。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20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用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丹
电话:186****2567
地址:**省**市**区养士堡镇王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