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饶发改投审〔2026〕17号
关于新寨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新寨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人库项目(第十六批)及资**排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新塘镇新寨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混凝土地面约1825平方米,排水沟约60米,排水管约156米,挡土墙约186米,卵石地面约835平方米,绿化提升约290平方米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113.77万元,其中:工程费101.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上级拨款,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