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食材经营单位:
为保障我院食堂食材供应的安全、稳定与优质,满足全院职工的用餐需求,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实现成本合理控制与**浪费减少的目标,现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供货商,负责食堂食材的长期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食材范围
本次遴选的食材涵盖我院食堂日常运营所需各类品类,具体包括:大米、面粉等粮食类;花生油、菜籽油等食用油类;各类新鲜蔬菜、瓜果类;酱油、醋、盐、酱、香料等各类佐料;同时包含保障食堂正常运转所需的其他辅助食材。
二、供货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合法经营证件,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遴选的食材品类。
2.确保食材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材新鲜度。
3.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追溯体系,能够提供食材的检验检疫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质量投诉事件。
4.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能根据我院食堂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供货量和供货时间,确保食材供应不中断。
5.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1月28日。
2.报名地点:****门诊部三楼304室
3.报名材料:报名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报名)、食材质量检验报告及联系方式。
四、遴选流程
1.资格审核:我院将组织专人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供货商名单。
2.实地考察:对候选供货商的经营场所、仓储条件、冷链设备、食材质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3.报价与评审:候选供货商提交食材报价单,****小组结合食材质量、价格、供货能力、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4.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在****公告栏及官方渠道公示中选供货商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列入我院**黑名单。
2.我院对本次遴选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遴选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单位因参与遴选产生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
3.食堂在前一天下午提供所需食材清单及要求,配送时间为工作日上午7:50-8:50,供应商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材必须新鲜、卫生,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准****卫生院食堂,并附清单、各类索票索据,检验合格证等,由卫生院食堂验收人员确认验收并签字。
4.食材的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配送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应商负责。
5.联系人: 陈琳琳 联系电话:180****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