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新建3万立方米乙烯低温储罐项目

审批
广东-揭阳-惠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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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能许可〔2026〕2号

****关于****公司**3万立方米乙烯低温储罐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你司报来《****公司**3万立方米乙烯低温储罐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经有关咨询机构做出评审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报告。
二、项目总投资43739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504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一座有效容积3万立方米双金属全包容乙烯储罐,主要生产设备为低温乙烯压缩机、乙烯制冷机组、低温乙烯装船泵、低温乙烯输送泵和低温乙烯装车泵,同时配套相关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719.5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为2111.59万千瓦时,年燃料气消耗量8.76万标立方米,年蒸汽消耗量80吨。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项目节能报告和节能承诺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和**市大南****发展局留存。我局将视情况对项目组织现场抽查,并视情况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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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市大南****发展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