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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桩设备安装项目院内评选公告
为切实解决本院职工、就诊患者及家属电动车充电难题,提升就医体验,现就电动车充电桩设备安装项目采购组织院内评选,诚邀符合本次采购公告条件且有意愿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们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相关法律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电动车充电桩设备安装项目
3.项目地点:****电动车停车棚内
4.服务年限:3年(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与设备要求
1.设备配置:需在院内电动车停车棚内安装电动车充电桩设备,满足不同用户电动车充电需求。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需具备国家质检合格证明、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且配备过压、短路、高温、过充等多重安全保护功能。
2.支付与管理:支持微信、支付宝等主流扫码支付方式,充电流程简洁便捷。充电设备所有权、经营权归投标人所有,采购人享有场地管理权及日常监督权限。
(二)服务安全与维护要求
1.安全与合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确保电动车充电桩设备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若因设备质量、安装不当或运营管理问题导致用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与采购人无关。
2.用户权益与保障:明确用户权益保障措施,加强用户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确保用户在使用充电桩充电服务时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3.故障响应:投标人需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接到充电故障通知(含采购人通知、用户投诉)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4小时内完成修复;若无法现场修复,需立即更换备用设备,确保充电桩充电服务不中断。
4.日常维护:投标人需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清洁及维护,每月巡检不少于1次,清理设备周边杂物,保持设备干净整洁、运行正常,并做好巡检记录备查,同时,投标人需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等所有运营成本。
(三)其他要求
1.****化院内便民服务设施,提升患者及家属就医体验,需按市场电价结算电费及卫生管理费,此外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故充电价格必须低于**市同区域公共场所市场平均价格。
2.涉及不满足电动车充电桩设备使用环境的,由投标人负责,院方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任何施工、材料、人力等费用。
3.充电服务页面不得出现任何与医疗、药品、保健品相关的广告,严禁出现虚假、低俗、违法违规广告内容,投标人对广告内容负全部责任。
4.若因政策调整、场地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无法继续,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相关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共享充电宝生产、销售或服务运营等相关内容。
2.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固定的维护团队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支持(需提供维护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证明)。
4.电动车充电桩设备检验报告。
5.提供电动车充电桩设备相关资料以及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标准。
四、资料提交方式及途径
本次采购支持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请各供应商将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在密封袋正面注明参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资料请务必保证清晰可辨。
1.邮寄地址:**省**州**市**路**线陆迎村旁****行政楼314室招采办;
2.现场提交地址:**省**州**市**路**线陆迎村旁****行政楼314室招采办;
3.提交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
4.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17:00前(**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料恕不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5.联系人及电话:汪老师 0873-****398
五、声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报名参与家数≥1家,采购正常进行。
3.本次采购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潜在参与询价申请人注意随时留意微信公众号公告,医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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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